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2.3、应答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4、应答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2.5、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以及近6个月(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应答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6、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9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金额人民币45万元及以上的板式换热器节能改造类合同。要求如下:
(1)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应答人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需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框架执行金额和时间以订单或发票为准。框架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2)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应答人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每个合同提供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作为真实性证明。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8、应答人不得存在失信信息。
2.9、应答人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