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迦县公安局购置警用车辆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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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迦县公安局购置警用车辆项目采购公告

萨迦县公安局购置警用车辆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萨迦县公安局购置警用车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2日 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6582

项目名称:萨迦县公安局购置警用车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23时59分 至 2023年10月19日 18时3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2日 10时0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查询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6、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布。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萨迦县公安局

地 址: (略) 萨迦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百 (略)

地 址: (略) 雅喜阳光花园南27栋2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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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萨迦县公安局购置警用车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2日 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6582

项目名称:萨迦县公安局购置警用车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23时59分 至 2023年10月19日 18时3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2日 10时0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查询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6、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布。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萨迦县公安局

地 址: (略) 萨迦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百 (略)

地 址: (略) 雅喜阳光花园南27栋2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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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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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6582

项目名称:萨迦县公安局购置警用车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23时59分 至 2023年10月19日 18时3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2日 10时0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查询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6、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布。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萨迦县公安局

地 址: (略) 萨迦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百 (略)

地 址: (略) 雅喜阳光花园南27栋2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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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萨迦县公安局购置警用车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2日 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6582

项目名称:萨迦县公安局购置警用车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23时59分 至 2023年10月19日 18时3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2日 10时0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查询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6、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布。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萨迦县公安局

地 址: (略) 萨迦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百 (略)

地 址: (略) 雅喜阳光花园南27栋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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