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3、应答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4、项目负责人
(1)具备注册在应答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并担任10kV及以上变配电工程项目负责人经历,提供业绩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如本项目中标,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它项目;提供承诺书,否则采购人将否决其应答。
(4)应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应答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2月起连续6个月应答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应答人名称、被保险人名称、身份证号等);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5、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0年10月1日起(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累计金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本项目10kV变配电工程业绩(为与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仅包括设备、材料供货的合同及分包合同不予认可)。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原件备查。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应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8、本项目不接收代理商应答。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