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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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需求公示

我单位拟对食堂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食堂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包含两个食堂, (略) 。其中,食堂一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设有风味明档窗口、小餐厅、就餐大厅和厨房;食堂二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设有风味明档窗口、家属售卖窗口、就餐大厅和厨房。

2.服务内容包括:*方负责主副食品采购和监督管理。*方承担食材的加工和烹饪、就餐保障、环境卫生和餐厨具清洁等服务;提供食堂早餐、午餐和晚餐,食堂一约400人,食堂二约300人;风味明档窗口仅工作日早餐、中餐(每餐不少于两种)开放;重大任务期间需进行加餐、夜宵制作。

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或含外资股份的企业(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和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包括间接由外资投资或含外资股份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满足国家关于本次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营业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采购项目的全部类别。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10月18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hcgz.cn,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乐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021-*

地址: (略) 杨浦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2023年10月12日


, (略) ,杨浦区, (略) ,上海,南京

我单位拟对食堂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食堂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包含两个食堂, (略) 。其中,食堂一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设有风味明档窗口、小餐厅、就餐大厅和厨房;食堂二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设有风味明档窗口、家属售卖窗口、就餐大厅和厨房。

2.服务内容包括:*方负责主副食品采购和监督管理。*方承担食材的加工和烹饪、就餐保障、环境卫生和餐厨具清洁等服务;提供食堂早餐、午餐和晚餐,食堂一约400人,食堂二约300人;风味明档窗口仅工作日早餐、中餐(每餐不少于两种)开放;重大任务期间需进行加餐、夜宵制作。

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或含外资股份的企业(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和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包括间接由外资投资或含外资股份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满足国家关于本次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营业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采购项目的全部类别。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10月18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hcgz.cn,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乐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021-*

地址: (略) 杨浦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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