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许可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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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许可注销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许可(注销)

2.办事指南编码

**3

3.对应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事项名称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4.设定依据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5.实施依据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3).《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二十四条):全文

6.监管依据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六条):全文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6号令)(第四十条):医疗机构违反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4).《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6号令)(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二)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三)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五)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六)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七)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

7.权力来源:上级下放

8.实施机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9.实施主体: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10.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11.实施主体编码:

12.审批层级:县级

13.行使层级:市级/隶属

14.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15.受理层级:县级

16.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17.初审层级:

18.责任处(科)室:审批服务科

19.权限划分

1.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除X射线CT影像诊断以外)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2.市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开展(一)所列放射诊断工作,同时开展X射线CT影像诊断工作、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医疗机构;由市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20.行使内容:限开展介入放射学、 (略) 管开展CT影像诊断和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的医疗机构。

21.行政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2.行政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批准部门注销放射诊疗许可,并登记存档,予以公告:(一)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的;(二)逾期不申请校验或者擅自变更放射诊疗科目的;(三)校验或者办理变更时不符合相关要求,且逾期不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四)歇业或者停止诊疗科目连续1年以上的;(五)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第八条):第八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2).(第八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设备:...(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

(3).(第六条):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3.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3.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并经有相应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同意、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4.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5.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6.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予以批准的条件】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3.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并经有相应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同意、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4.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5.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6.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4.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

按受理条件办理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

2.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医疗卫生

3.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医疗卫生

4.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5.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6.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7.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8.许可证件名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简称放射诊疗许可)

9.改革方式:4

10.具体改革举措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4.注销(一)《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二)注销申请(含注销设备清单)及放射性同位素处置去向、接受单位等材料。: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3.材料信息

1、

(1)申请材料名称:4.注销(一)《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二)注销申请(含注销设备清单)及放射性同位素处置去向、接受单位等材料。

(2)材料类型:纸质

(3)材料形式:原件或复印件

(4)材料必要性:必要

(5)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6)来源渠道说明:

(7)纸质材料份数:0

(8)纸质材料规格:

(9)原件份数:0

(10)复印件份数:0

(11)填报须知:

(12)受理标准:

4.材料审查要点

审查要点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3.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并经有相应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同意、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4.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5.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6.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5.申请提交方式:窗口提交,网络提交

6.接收申请的机构: (略) 政务服务中心

7.接收地址: (略) 赣西大道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号卫健窗口

8.提交方式:江西政务服务网

9.传真号码:

10.是否需要实人认证:

11.关于实人认证的说明:无需实人认证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6.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7.中介服务内容: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准予许可

2.审核与决定是否准予许可

3.核对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四条?):申请机构持《放射诊疗许可证》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相应的放射诊疗科目登记。办理登记的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2).《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一条):?现场审核人员应当对医疗机构申请材料所列的内容进行核实,填写《放射诊疗许可现场审核表》(附2),出具现场审核意见,给出"建议批准"、"建议整改"或"建议不批准"的结论。

(3).《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六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整改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提出复核意见。

(4).《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二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5).《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七条?):审核或复核结论为"建议不批准"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机构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6).《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九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提出的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进行资料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审核。

(7).《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三条):审核结论为"建议批准"的,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

(8).《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五条):审核结论为"建议整改"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向申请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申请机构应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期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书面说明理由。

(9).《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条?):现场审核工作应当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审核人员的组成应当满足审核所需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的需要。审核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与被审核单位或项目有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向被审核单位收取费用或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7.是否需要鉴定: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办理

2.法定审批时限:20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 (略)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略) 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附件1第308项):放射诊疗许可;具体改革举措: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4.承诺审批时限:10工作日

5.办件类型:承诺件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3.是否允许减免:

4.允许减免的依据:

5.减免收费的情形: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行政许可证件名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3.行政许可证件的有效期限:

4.规定行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依据:

(1).无:无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本省(自治区、 (略) )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无:无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6.年检是否收费: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年报周期: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辖区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业务办理信息

1.是否通办:

2.通办业务模式:

3.跨省通办事项名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4.是否是35 (略) 通办事项:

5.应用场景:

6.联办机构:

7.办理形式:

8.是否网办:

9.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10.网办地址:江西政务服务网

11.是否可在移动端办理:

12.微信小程序办理地址:

13.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地址:

14.百度小程序办理地址:

15.APP办理地址:

16.其他办理地址:

17.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18.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19.到办事现场次数:0

20.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21.服务渠道:

22.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23.办理地点: (略) 赣西大道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号卫健窗口

2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5.咨询方式:通讯地址:电话号码:0790-*

26.咨询网址:

27.政务微博网址:

28.监督投诉方式:通讯地址:监督投诉电话:0790-*

29.投诉网址:

30.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31.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32.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33.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34.所属业务分类:就业创业

35.业务办理系统:江西政务服务网

36.网上支付方式:

37.预约电话号码:0791-*

38.网络预约地址:

39.是否免申即享:

40.是否涉及惠企政策:

41.问题、解答

问题:是否需要提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报告?

解答:需要

十六、办理流程说明

1、

(1)环节名称:申请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1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受理群众材料并确认材料真实性。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2、

(1)环节名称:受理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1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受理材料并进行核对材料真实性,审核材料是否有误。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3、

(1)环节名称:审查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1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并确认材料是否真实无误。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4、

(1)环节名称:审核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1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5、

(1)环节名称:制证发证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1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核对材料无误并审核合格发放射诊疗卫生许可证。审核不合格不予受理。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许可(注销)

2.办事指南编码

**3

3.对应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事项名称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4.设定依据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5.实施依据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3).《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二十四条):全文

6.监管依据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六条):全文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6号令)(第四十条):医疗机构违反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4).《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6号令)(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二)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三)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五)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六)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七)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

7.权力来源:上级下放

8.实施机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9.实施主体: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10.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11.实施主体编码:

12.审批层级:县级

13.行使层级:市级/隶属

14.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15.受理层级:县级

16.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17.初审层级:

18.责任处(科)室:审批服务科

19.权限划分

1.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除X射线CT影像诊断以外)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2.市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开展(一)所列放射诊断工作,同时开展X射线CT影像诊断工作、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医疗机构;由市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20.行使内容:限开展介入放射学、 (略) 管开展CT影像诊断和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的医疗机构。

21.行政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2.行政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批准部门注销放射诊疗许可,并登记存档,予以公告:(一)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的;(二)逾期不申请校验或者擅自变更放射诊疗科目的;(三)校验或者办理变更时不符合相关要求,且逾期不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四)歇业或者停止诊疗科目连续1年以上的;(五)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第八条):第八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2).(第八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设备:...(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

(3).(第六条):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3.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3.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并经有相应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同意、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4.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5.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6.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予以批准的条件】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3.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并经有相应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同意、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4.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5.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6.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4.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

按受理条件办理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

2.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医疗卫生

3.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医疗卫生

4.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5.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6.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7.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8.许可证件名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简称放射诊疗许可)

9.改革方式:4

10.具体改革举措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4.注销(一)《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二)注销申请(含注销设备清单)及放射性同位素处置去向、接受单位等材料。: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3.材料信息

1、

(1)申请材料名称:4.注销(一)《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二)注销申请(含注销设备清单)及放射性同位素处置去向、接受单位等材料。

(2)材料类型:纸质

(3)材料形式:原件或复印件

(4)材料必要性:必要

(5)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6)来源渠道说明:

(7)纸质材料份数:0

(8)纸质材料规格:

(9)原件份数:0

(10)复印件份数:0

(11)填报须知:

(12)受理标准:

4.材料审查要点

审查要点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3.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并经有相应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同意、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4.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5.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6.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5.申请提交方式:窗口提交,网络提交

6.接收申请的机构: (略) 政务服务中心

7.接收地址: (略) 赣西大道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号卫健窗口

8.提交方式:江西政务服务网

9.传真号码:

10.是否需要实人认证:

11.关于实人认证的说明:无需实人认证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6.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7.中介服务内容: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准予许可

2.审核与决定是否准予许可

3.核对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四条?):申请机构持《放射诊疗许可证》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相应的放射诊疗科目登记。办理登记的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2).《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一条):?现场审核人员应当对医疗机构申请材料所列的内容进行核实,填写《放射诊疗许可现场审核表》(附2),出具现场审核意见,给出"建议批准"、"建议整改"或"建议不批准"的结论。

(3).《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六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整改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提出复核意见。

(4).《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二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5).《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七条?):审核或复核结论为"建议不批准"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机构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6).《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九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提出的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进行资料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审核。

(7).《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三条):审核结论为"建议批准"的,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

(8).《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五条):审核结论为"建议整改"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向申请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申请机构应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期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书面说明理由。

(9).《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十条?):现场审核工作应当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审核人员的组成应当满足审核所需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的需要。审核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与被审核单位或项目有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向被审核单位收取费用或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7.是否需要鉴定: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办理

2.法定审批时限:20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 (略)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略) 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附件1第308项):放射诊疗许可;具体改革举措: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4.承诺审批时限:10工作日

5.办件类型:承诺件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3.是否允许减免:

4.允许减免的依据:

5.减免收费的情形: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行政许可证件名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3.行政许可证件的有效期限:

4.规定行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依据:

(1).无:无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本省(自治区、 (略) )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无:无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6.年检是否收费: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年报周期: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辖区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业务办理信息

1.是否通办:

2.通办业务模式:

3.跨省通办事项名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4.是否是35 (略) 通办事项:

5.应用场景:

6.联办机构:

7.办理形式:

8.是否网办:

9.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10.网办地址:江西政务服务网

11.是否可在移动端办理:

12.微信小程序办理地址:

13.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地址:

14.百度小程序办理地址:

15.APP办理地址:

16.其他办理地址:

17.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18.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19.到办事现场次数:0

20.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21.服务渠道:

22.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23.办理地点: (略) 赣西大道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号卫健窗口

2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5.咨询方式:通讯地址:电话号码:0790-*

26.咨询网址:

27.政务微博网址:

28.监督投诉方式:通讯地址:监督投诉电话:0790-*

29.投诉网址:

30.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31.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32.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33.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34.所属业务分类:就业创业

35.业务办理系统:江西政务服务网

36.网上支付方式:

37.预约电话号码:0791-*

38.网络预约地址:

39.是否免申即享:

40.是否涉及惠企政策:

41.问题、解答

问题:是否需要提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报告?

解答:需要

十六、办理流程说明

1、

(1)环节名称:申请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1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受理群众材料并确认材料真实性。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2、

(1)环节名称:受理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1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受理材料并进行核对材料真实性,审核材料是否有误。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3、

(1)环节名称:审查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1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并确认材料是否真实无误。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4、

(1)环节名称:审核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1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5、

(1)环节名称:制证发证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1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核对材料无误并审核合格发放射诊疗卫生许可证。审核不合格不予受理。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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