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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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2.办事指南编码

**3

3.对应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实施依据

(1).《卫生部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同一医疗机构有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由具有高类别审批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6.监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六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略) 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

7.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8.实施机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9.实施主体: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10.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11.实施主体编码:

12.审批层级:县级

13.行使层级:市级/隶属

14.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15.受理层级:县级

16.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17.初审层级:

18.责任处(科)室:综合监督科

19.权限划分

无权限划分。

20.行使内容:办理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21.行政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2.行政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1)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2)按卫生行政许可的时限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进行评审,并进行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对危害一般类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卫生行政许可的时限进行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卫生行政许可的时限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进行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2).(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3.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应当符合卫生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五、七、八条规定的条件。(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符合卫生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五、十、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不予批准的情形】凡不符合上述批准情形的,均不予批准

4.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

2.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3.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4.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5.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6.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7.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

8.许可证件名称:

9.改革方式:1

10.具体改革举措

无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改革举措。

1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对于医疗放射卫生建设项目开展分类管理,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或现场进行检测。2、申请单位在竣工验收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予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申请单位及与本项目有关机构和人员违反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均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依法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和处理。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及审核同意材料(复印件);(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及评价机构资质材料(复印件);(四)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年内(以检测日期为准)出具的相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报告;(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六)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需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文件(复印件)。: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3.材料信息

1、

(1)申请材料名称:(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及审核同意材料(复印件);(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及评价机构资质材料(复印件);(四)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年内(以检测日期为准)出具的相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报告;(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六)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需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文件(复印件)。

(2)材料类型:纸质

(3)材料形式:原件或复印件

(4)材料必要性:必要

(5)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6)来源渠道说明:

(7)纸质材料份数:0

(8)纸质材料规格:

(9)原件份数:0

(10)复印件份数:0

(11)填报须知:

(12)受理标准:

4.材料审查要点

材料真实、有效。

5.申请提交方式:窗口提交,网络提交

6.接收申请的机构: (略) 政务服务中心

7.接收地址: (略) 赣西大道19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1号窗口

8.提交方式:

9.传真号码:

10.是否需要实人认证:

11.关于实人认证的说明: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6.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7.中介服务内容: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核对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下达批文

3.审核与决定是否予以通过批复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生部25号文)(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对危害一般类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卫生行政许可的时限进行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卫生行政许可的时限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进行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危害一般类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是否需要 (略) 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生部25号文)(第十条):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资料:(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三)放射诊第十条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资料:(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同意证明材料(复印件);(四)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同意证明材料(复印件);(四)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生部25号文)(第十二条):竣工验收合格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竣工验收后20日内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需要整改的,建设单位应提交整改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确认符合要求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卫生行政部门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7.是否需要鉴定: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办理

2.法定审批时限:30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8号,国家卫计委令第18号)(第十六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4.承诺审批时限:20工作日

5.办件类型:承诺件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3.是否允许减免:

4.允许减免的依据:

5.减免收费的情形: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批文

2.行政许可证件名称: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

3.行政许可证件的有效期限:

4.规定行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依据:

(1).无:无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本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无:无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6.年检是否收费: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年报周期: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辖区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业务办理信息

1.是否通办:

2.通办业务模式:

3.跨省通办事项名称:

4.是否是35 (略) 通办事项:

5.应用场景:

6.联办机构:

7.办理形式:

8.是否网办:

9.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10.网办地址:http://**

11.是否可在移动端办理:

12.微信小程序办理地址:

13.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地址:

14.百度小程序办理地址:

15.APP办理地址:

16.其他办理地址:

17.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18.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19.到办事现场次数:0

20.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21.服务渠道:

22.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23.办理地点: (略) 赣西大道19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1号窗口

2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5.咨询方式:通讯地址:电话号码:0790-*

26.咨询网址:

27.政务微博网址:

28.监督投诉方式:通讯地址:监督投诉电话:0790-*

29.投诉网址:

30.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31.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32.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33.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34.所属业务分类:综合服务

35.业务办理系统:综合窗口审批系统

36.网上支付方式:

37.预约电话号码:0701-*

38.网络预约地址:

39.是否免申即享:

40.是否涉及惠企政策:

41.问题、解答

问题:提交的材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

解答:申请表中要有法人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所列申请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六、办理流程说明

1、

(1)环节名称:预约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2、

(1)环节名称:受理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受理申报材料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3、

(1)环节名称:审核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审核申报材料并决定是否予以通过批复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4、

(1)环节名称:审批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给予批复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2.办事指南编码

**3

3.对应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实施依据

(1).《卫生部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同一医疗机构有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由具有高类别审批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6.监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六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略) 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

7.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8.实施机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9.实施主体: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10.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11.实施主体编码:

12.审批层级:县级

13.行使层级:市级/隶属

14.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15.受理层级:县级

16.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17.初审层级:

18.责任处(科)室:综合监督科

19.权限划分

无权限划分。

20.行使内容:办理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21.行政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2.行政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1)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2)按卫生行政许可的时限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进行评审,并进行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对危害一般类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卫生行政许可的时限进行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卫生行政许可的时限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进行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2).(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3.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应当符合卫生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五、七、八条规定的条件。(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符合卫生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五、十、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不予批准的情形】凡不符合上述批准情形的,均不予批准

4.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

2.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3.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4.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5.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6.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7.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

8.许可证件名称:

9.改革方式:1

10.具体改革举措

无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改革举措。

1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对于医疗放射卫生建设项目开展分类管理,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或现场进行检测。2、申请单位在竣工验收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予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申请单位及与本项目有关机构和人员违反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均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依法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和处理。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及审核同意材料(复印件);(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及评价机构资质材料(复印件);(四)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年内(以检测日期为准)出具的相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报告;(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六)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需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文件(复印件)。: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3.材料信息

1、

(1)申请材料名称:(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及审核同意材料(复印件);(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及评价机构资质材料(复印件);(四)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年内(以检测日期为准)出具的相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报告;(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六)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需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文件(复印件)。

(2)材料类型:纸质

(3)材料形式:原件或复印件

(4)材料必要性:必要

(5)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6)来源渠道说明:

(7)纸质材料份数:0

(8)纸质材料规格:

(9)原件份数:0

(10)复印件份数:0

(11)填报须知:

(12)受理标准:

4.材料审查要点

材料真实、有效。

5.申请提交方式:窗口提交,网络提交

6.接收申请的机构: (略) 政务服务中心

7.接收地址: (略) 赣西大道19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1号窗口

8.提交方式:

9.传真号码:

10.是否需要实人认证:

11.关于实人认证的说明: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6.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7.中介服务内容: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核对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下达批文

3.审核与决定是否予以通过批复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生部25号文)(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对危害一般类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卫生行政许可的时限进行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卫生行政许可的时限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进行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危害一般类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是否需要 (略) 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生部25号文)(第十条):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资料:(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三)放射诊第十条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资料:(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同意证明材料(复印件);(四)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同意证明材料(复印件);(四)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生部25号文)(第十二条):竣工验收合格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竣工验收后20日内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需要整改的,建设单位应提交整改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确认符合要求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卫生行政部门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7.是否需要鉴定: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办理

2.法定审批时限:30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8号,国家卫计委令第18号)(第十六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4.承诺审批时限:20工作日

5.办件类型:承诺件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3.是否允许减免:

4.允许减免的依据:

5.减免收费的情形: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批文

2.行政许可证件名称: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

3.行政许可证件的有效期限:

4.规定行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依据:

(1).无:无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本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无:无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6.年检是否收费: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年报周期: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辖区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业务办理信息

1.是否通办:

2.通办业务模式:

3.跨省通办事项名称:

4.是否是35 (略) 通办事项:

5.应用场景:

6.联办机构:

7.办理形式:

8.是否网办:

9.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10.网办地址:http://**

11.是否可在移动端办理:

12.微信小程序办理地址:

13.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地址:

14.百度小程序办理地址:

15.APP办理地址:

16.其他办理地址:

17.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18.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19.到办事现场次数:0

20.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21.服务渠道:

22.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23.办理地点: (略) 赣西大道19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1号窗口

2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5.咨询方式:通讯地址:电话号码:0790-*

26.咨询网址:

27.政务微博网址:

28.监督投诉方式:通讯地址:监督投诉电话:0790-*

29.投诉网址:

30.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31.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32.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33.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34.所属业务分类:综合服务

35.业务办理系统:综合窗口审批系统

36.网上支付方式:

37.预约电话号码:0701-*

38.网络预约地址:

39.是否免申即享:

40.是否涉及惠企政策:

41.问题、解答

问题:提交的材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

解答:申请表中要有法人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所列申请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六、办理流程说明

1、

(1)环节名称:预约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2、

(1)环节名称:受理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受理申报材料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3、

(1)环节名称:审核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审核申报材料并决定是否予以通过批复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4、

(1)环节名称:审批

(2)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3)办理单位:

(4)办理岗位:

(5)联系电话:

(6)办理内容:给予批复

(7)办理进程查询:

(8)送达方式:

(9)办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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