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兴隆乡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便携式B超机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同心县兴隆乡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便携式B超机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同心县 (略)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便携式B超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 (略) | ||
行政区域 | 同心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 17: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02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6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同心县兴隆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WZ)*
项目编号: 2023NCZ(WZ)*
项目名称: 同心县 (略)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便携式B超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同心县 (略)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便携式B超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3、1.4、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提供医疗设备的注册证; 4.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时间: 2023-10-12 17:29:31 至 2023-10-1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3-11-02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同心县 (略)
地 址: 同心县兴隆乡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 (略)
地 址: (略) 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苏会军
电话: 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硕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3-10-1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同心县 (略)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便携式B超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 (略) | ||
行政区域 | 同心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 17: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02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6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同心县兴隆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WZ)*
项目编号: 2023NCZ(WZ)*
项目名称: 同心县 (略)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便携式B超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同心县 (略)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便携式B超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3、1.4、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提供医疗设备的注册证; 4.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时间: 2023-10-12 17:29:31 至 2023-10-1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3-11-02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同心县 (略)
地 址: 同心县兴隆乡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 (略)
地 址: (略) 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苏会军
电话: 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硕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3-10-12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