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计氏金属新材料嘉兴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汽车、机器人及风电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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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计氏金属新材料嘉兴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汽车、机器人及风电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计氏金属新材料(嘉兴)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汽车、机器人及风电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略) 南湖区科技城永叙路以西, (略) 以北地块

计氏金属新材料(嘉兴)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占地面积约18亩土地(折合约12081 平米),购置等离子切割机、冷镦机、搓丝机、铣床、自动涂覆联动线、抛丸机、脱脂线等主要生产设备和各类辅助设施,同时配备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系统,形成新建年产2万吨汽车、机器人及风电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于**日至**日,在科技城的江南村、焦山门村、农建村和新丰镇的永丰村、由桥村公开栏张贴了公告,并且同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包括赞成和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生产废水经隔油池隔离+絮凝沉淀+气浮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

2、废气污染物:①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米高(1#、2#、3#)排气筒排放;②水性浸涂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捕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4#)排放;③油性浸涂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捕集后经预处理(换热)+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5#)排放;④切割粉尘:切割粉尘捕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6#)排放;⑤冷镦、螺纹加工废气:冷镦、螺纹加工废气捕集后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于 15 米高排气筒(7#)排放。

3、固体污染物:①一般固废:集尘灰、不合格品等经收集后直接出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②危险固废:漆渣、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难以综合利用的危险固废需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合理布局,尽可能将设备布置车间的中部,增加与厂界的距离;③车间墙体采用砖混结构,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日常面向厂界门窗不开启;④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或减振措施,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略) 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计氏金属新材料(嘉兴)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汽车、机器人及风电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略) 南湖区科技城永叙路以西, (略) 以北地块

计氏金属新材料(嘉兴)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占地面积约18亩土地(折合约12081 平米),购置等离子切割机、冷镦机、搓丝机、铣床、自动涂覆联动线、抛丸机、脱脂线等主要生产设备和各类辅助设施,同时配备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系统,形成新建年产2万吨汽车、机器人及风电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于**日至**日,在科技城的江南村、焦山门村、农建村和新丰镇的永丰村、由桥村公开栏张贴了公告,并且同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包括赞成和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生产废水经隔油池隔离+絮凝沉淀+气浮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

2、废气污染物:①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米高(1#、2#、3#)排气筒排放;②水性浸涂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捕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4#)排放;③油性浸涂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捕集后经预处理(换热)+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5#)排放;④切割粉尘:切割粉尘捕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6#)排放;⑤冷镦、螺纹加工废气:冷镦、螺纹加工废气捕集后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于 15 米高排气筒(7#)排放。

3、固体污染物:①一般固废:集尘灰、不合格品等经收集后直接出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②危险固废:漆渣、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难以综合利用的危险固废需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合理布局,尽可能将设备布置车间的中部,增加与厂界的距离;③车间墙体采用砖混结构,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日常面向厂界门窗不开启;④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或减振措施,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略) 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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