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智慧医院评价信息支撑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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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智慧医院评价信息支撑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和我中心服务采购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现通过比选方式对202 (略) 评价信息支撑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三方企业参加:

一、 项目业主: (略) 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二、 项目名称:202 (略) 评价信息支撑服务

三、 项目最高限价:5.4万元

四、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与比选企业在四川境内注册且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

本次比选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比选申请(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本单位(全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打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五、 服务内容: (略) 评价信息支撑服务项目,完成以下服务内容:

(一)按要求利用信息化方式支撑业务正常开展;

(二)根据采购方提出的数据维护需求,提供相应的数据处理措施,完成诸如核对、恢复、变更、按需导出等业务数据维护工作,提供详细的运维报告;

(三)定期完成数据的备份或迁移维护工作;

(四)及时排查处理故障问题,出现问题需立即响应,4小时内无法解决,必须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

(五)根据采购方提出的需求,负责利用信息化方式完善业务流程及效率优化。

(六)针对信息支撑保障工作完成相关技术文档、操作手册、培训资料的整理工作;

(七)负责保障相关信息安全;

(八)负责协助采购方完成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六、项目服务要求:

(1)本项目工期: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2)中选单位需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力量开始投入工作。

(3)中选单位应承担本项目以下任务:

2. 项目管理

(1)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团队必须包含项目经理和服务人员等相关角色。

(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成熟、完备的项目管理服务。采购人依据采购文件有权对项目人员进行资质审核。

(3)响应和处理完毕时限按需求约定。

六、中标企业需提交资料

1.报价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单位(全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对提交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6.具备履行服务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项目服务方案;

注:所有提交材料须加盖鲜章。

七、中选人确定

根据企业提交的项目相关资料和综合情况,经专家评审后择优选取。评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报送价格;

2.提交相关资料是否完整;

3.方案是否满足目标和内容要求;

4.单位的实力、资质、业绩等;

5.是否具有卫生行业类似案例;

6.是否具有服务响应与处理机制;

八、比选报名

有意参加 (略) ,请于2023年10月18日18:00点前将项目资料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鲜 (略) 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办公室301室(贾老师:028-*)。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梓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十、比选公示

(略) 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四川卫健信息)查阅比选结果。


(略) 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和我中心服务采购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现通过比选方式对202 (略) 评价信息支撑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三方企业参加:

一、 项目业主: (略) 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二、 项目名称:202 (略) 评价信息支撑服务

三、 项目最高限价:5.4万元

四、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与比选企业在四川境内注册且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

本次比选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比选申请(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本单位(全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打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五、 服务内容: (略) 评价信息支撑服务项目,完成以下服务内容:

(一)按要求利用信息化方式支撑业务正常开展;

(二)根据采购方提出的数据维护需求,提供相应的数据处理措施,完成诸如核对、恢复、变更、按需导出等业务数据维护工作,提供详细的运维报告;

(三)定期完成数据的备份或迁移维护工作;

(四)及时排查处理故障问题,出现问题需立即响应,4小时内无法解决,必须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

(五)根据采购方提出的需求,负责利用信息化方式完善业务流程及效率优化。

(六)针对信息支撑保障工作完成相关技术文档、操作手册、培训资料的整理工作;

(七)负责保障相关信息安全;

(八)负责协助采购方完成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六、项目服务要求:

(1)本项目工期: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2)中选单位需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力量开始投入工作。

(3)中选单位应承担本项目以下任务:

2. 项目管理

(1)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团队必须包含项目经理和服务人员等相关角色。

(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成熟、完备的项目管理服务。采购人依据采购文件有权对项目人员进行资质审核。

(3)响应和处理完毕时限按需求约定。

六、中标企业需提交资料

1.报价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单位(全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对提交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6.具备履行服务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项目服务方案;

注:所有提交材料须加盖鲜章。

七、中选人确定

根据企业提交的项目相关资料和综合情况,经专家评审后择优选取。评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报送价格;

2.提交相关资料是否完整;

3.方案是否满足目标和内容要求;

4.单位的实力、资质、业绩等;

5.是否具有卫生行业类似案例;

6.是否具有服务响应与处理机制;

八、比选报名

有意参加 (略) ,请于2023年10月18日18:00点前将项目资料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鲜 (略) 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办公室301室(贾老师:028-*)。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梓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十、比选公示

(略) 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四川卫健信息)查阅比选结果。


(略) 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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