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源春晓园区室外保安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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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源春晓园区室外保安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源春晓园区室外保安亭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源春晓园区室外保安亭改造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中恒达【2023】招字第2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源春晓园区室外保安亭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 (略) 洛江区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 (略) 洛江区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恒达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名单如下: (略) (略) 、 (略) (略) 、 (略)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洛江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源春晓园区室外保安亭改造工程项目,总造价*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造价约*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为*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日9:00至**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招标代理处(地址: (略) 丰泽区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务中心1幢522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报名购买前须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1000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于**日 10: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开标地点: (略) 丰泽区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务中心1幢522室福建中恒达 (略) 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逾期将不予接受。

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洛江区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

地 址: (略) 洛江区,邮编:*

电 话:0595-*

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 (略)

地址:丰泽区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务中心1幢522室,邮编:*

电子邮件:*@*q.com

电话:*

联系人:小肖


开标地点:丰泽区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务中心1幢522室福建中恒达 (略)

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源春晓园区室外保安亭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源春晓园区室外保安亭改造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中恒达【2023】招字第2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源春晓园区室外保安亭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 (略) 洛江区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 (略) 洛江区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恒达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名单如下: (略) (略) 、 (略) (略) 、 (略)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洛江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源春晓园区室外保安亭改造工程项目,总造价*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造价约*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为*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日9:00至**日17:30(北京时间)前到招标代理处(地址: (略) 丰泽区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务中心1幢522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报名购买前须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1000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于**日 10: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开标地点: (略) 丰泽区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务中心1幢522室福建中恒达 (略) 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逾期将不予接受。

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洛江区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

地 址: (略) 洛江区,邮编:*

电 话:0595-*

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 (略)

地址:丰泽区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务中心1幢522室,邮编:*

电子邮件:*@*q.com

电话:*

联系人:小肖


开标地点:丰泽区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务中心1幢522室福建中恒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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