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便携式DR机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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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便携式DR机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便携式DR机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Z2023ZB-DFB-035

项目名称: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便携式DR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便携式DR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便携式DR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副本),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磋商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时段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纳证明(或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须提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产品制造商参加磋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参加磋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特别注意:

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一份,包括word版和PDF版(PDF版为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标明供应商名称,随正本密封)。若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线下递交文件时间:详见本项目磋商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线下递交文件地点: (略) 新城区长乐西路128号华东万悦城2号写字楼22楼2207室。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地址:莲湖路39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新城区长乐西路华东万悦城2号写字楼2207室

联系方式:029-* 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部常红

电话:029-* 029-*

(略)

2023年10月13日


项目概况

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便携式DR机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Z2023ZB-DFB-035

项目名称: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便携式DR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便携式DR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便携式DR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副本),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磋商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时段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纳证明(或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须提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产品制造商参加磋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参加磋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特别注意:

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一份,包括word版和PDF版(PDF版为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标明供应商名称,随正本密封)。若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线下递交文件时间:详见本项目磋商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线下递交文件地点: (略) 新城区长乐西路128号华东万悦城2号写字楼22楼2207室。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地址:莲湖路39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新城区长乐西路华东万悦城2号写字楼2207室

联系方式:029-* 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部常红

电话:029-* 029-*

(略)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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