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济宁直属库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央储备粮济宁直属库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中央储备粮济宁直属库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3 16:39

来源: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阅读:次

中央储备粮济宁直属库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 (略) 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E*0)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发改投资[2023]5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略) 金乡县。
2.2项目概况:本次拟扩建浅圆仓;配套建设工作塔、生产辅助用房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且接到*方或监理单位开工令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根据招标人的阶段性进度要求执行。
2.4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21元,其中:采购及施工承包费用:*.21元,设计费:*元。
3、招标范围
本工程EPC以详细的可研《中央储备 (略) 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从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投入使用、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审批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保管、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复、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4.1.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粮食工程)设计*级或以上资质。
4.1.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仓容7万吨以上粮食、棉花、油脂等仓储项目设计类似业绩(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4.2人员要求
4.2.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于投标单位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4.2.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4.2.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于投标单位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备注: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同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
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3.1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承担联合体中的设计任务,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施工单位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
4.3.2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2家;
4.3.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3.5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4其它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适用于联合体所有成员):
4.4.1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4.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4.4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10月16日09时至2023年10月21日17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略) 公共资源 (略) 政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6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
5.3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第一步:在业务管理项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信息;第二步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中选择对应标段进入领取页面,点击“下载资格招标文件”进入下载页面下载资格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 (略) 公共资源 (略) 政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6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录页面点击右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招标文 (略) 公共资源 (略) 政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联合体参加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网上手续并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9:30前均可自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要求或说明
异议联系人:马洪全;联系电话:0537-*
9、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央储备 (略)
地 址: (略) 兖州区
联 系 人:马洪全
电 话:0537-*
10、招标代理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 (略)
地 址: (略) 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6、27层
联 系 人:孙荣红、白雅婷
电 话:*、*
电子邮件:*@*26.com

中央储备粮济宁直属库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3 16:39

来源: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阅读:次

中央储备粮济宁直属库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 (略) 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E*0)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发改投资[2023]5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略) 金乡县。
2.2项目概况:本次拟扩建浅圆仓;配套建设工作塔、生产辅助用房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且接到*方或监理单位开工令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根据招标人的阶段性进度要求执行。
2.4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21元,其中:采购及施工承包费用:*.21元,设计费:*元。
3、招标范围
本工程EPC以详细的可研《中央储备 (略) 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从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投入使用、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审批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保管、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复、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4.1.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粮食工程)设计*级或以上资质。
4.1.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仓容7万吨以上粮食、棉花、油脂等仓储项目设计类似业绩(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4.2人员要求
4.2.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于投标单位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4.2.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4.2.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于投标单位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备注: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同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
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3.1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承担联合体中的设计任务,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施工单位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
4.3.2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2家;
4.3.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3.5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4其它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适用于联合体所有成员):
4.4.1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4.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4.4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10月16日09时至2023年10月21日17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略) 公共资源 (略) 政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6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
5.3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第一步:在业务管理项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信息;第二步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中选择对应标段进入领取页面,点击“下载资格招标文件”进入下载页面下载资格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 (略) 公共资源 (略) 政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6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录页面点击右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招标文 (略) 公共资源 (略) 政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联合体参加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网上手续并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9:30前均可自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要求或说明
异议联系人:马洪全;联系电话:0537-*
9、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央储备 (略)
地 址: (略) 兖州区
联 系 人:马洪全
电 话:0537-*
10、招标代理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 (略)
地 址: (略) 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6、27层
联 系 人:孙荣红、白雅婷
电 话:*、*
电子邮件:*@*26.com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