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路文峰路-亦陶路小游园配套用房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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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振兴路(文峰路-亦陶路)小游园配套用房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文峰路南、振兴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280㎡,总建筑面积约400㎡。
2.1.3工期要求:
2.1.3.1设计周期要求:中标后5日内完成深化设计,深化设计确认后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1.3.2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
2.1.4.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现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2.1.4.2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包括①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地基、外装、结构、地面地坪等所有建筑主体部分,不包含内装)、概算编制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级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以上两项资质,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之一,联合体成员单位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
施工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备注: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含设计和施工)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日除当月外)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0 月 13 日至2023年 10 月 20 日17时30分;
5.2获取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报名时仅需提供牵头单位的资料)*@*26.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要求报名,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3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已缴纳文件费用的单位无需重新支付),由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缴纳。未在规定时间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工本费打款账户(打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01237;
开户名:江苏 (略)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23日14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14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20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 (略) ”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江苏广和
联系人:朱仲英
联系电话:0513-*-803、*
2023年10月13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振兴路(文峰路-亦陶路)小游园配套用房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文峰路南、振兴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280㎡,总建筑面积约400㎡。
2.1.3工期要求:
2.1.3.1设计周期要求:中标后5日内完成深化设计,深化设计确认后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1.3.2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
2.1.4.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现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2.1.4.2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包括①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地基、外装、结构、地面地坪等所有建筑主体部分,不包含内装)、概算编制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级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以上两项资质,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之一,联合体成员单位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
施工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备注: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含设计和施工)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日除当月外)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0 月 13 日至2023年 10 月 20 日17时30分;
5.2获取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报名时仅需提供牵头单位的资料)*@*26.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要求报名,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3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已缴纳文件费用的单位无需重新支付),由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缴纳。未在规定时间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工本费打款账户(打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01237;
开户名:江苏 (略)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23日14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14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20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 (略) ”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江苏广和
联系人:朱仲英
联系电话:0513-*-803、*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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