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关于五届安顺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第四小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关于五届安顺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第四小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略) 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 (略) 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第四小组对中共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把握职能定位不够精准,结合职责贯彻党中央精神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总书记对财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纳入领导班子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工作指示批示精神。
问题二: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扎实。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内容,将以上内容纳入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学习。
整改成效:已将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员学习计划,做到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问题三:对照“三定”规定履职有弱项,开展工作有短板。
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二是督促分管领导加强履职。
整改成效: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加强督查检查。
问题四:工作标准要求不高,争先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对接沟通,增强统筹能力,高标准高要求完成工作。
整改成效:2022年我县财政工作 (略) 得分排名第1。
问题五:立足职能履职不主动,工作提示不到位。
整改措施:结合财政职能职责,及时做好工作提示,拨付好资金。
整改成效:履行好财政职能职责,做好相关资金拨付工作。
问题六:整改不持续,问题死灰复燃。
整改措施: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严肃财经纪律,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整改成效:已整改有关问题,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
问题七:主动维护群众利益有差距,落实惠民政策不到位。
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通过“一卡通”统发系统造册发放惠民惠农补贴。
整改成效:主动作为,贯彻落实好惠民惠农政策。
问题八: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党务政务公开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按照要求,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梳理非涉密党务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整改成效:已制定《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梳理党务政务信息,及时公开非涉密信息。
问题九:贯彻上级精神浮在面上,落实要求变形走样。
整改措施:严格督促相关单位根据第三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县财政局报送整改报告。
整改成效:做到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工作。
问题十:文风不实,作风革命不彻底。
整改措施:一是对有关问题文件拟发人进行提醒约谈,制定《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通知》并严格执行;二是根据工作要求修订《镇宁自治县财政局考勤制度》,抓好制度执行。
整改成效:一是已制定《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通知》并严格执行,对相关文件拟稿人已开展提醒约谈,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二是组织学习修订后的《镇宁自治县财政局考勤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制度执行,定期做好通报。
问题十一:责任心不强,重要资料管理不善。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专人妥善保管工作资料,杜绝资料缺失;二是对保管不善工作人员开展提醒约谈,强化其责任心。
整改成效:相关工作资料明确专人保管。
问题十二:监管不到位,内控制度有弱项。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岗位职责,按要求设置相关记录明细,报分管领导审阅。
整改成效:切实执行好岗位职责,登记好相关工作明细。
问题十三:报账依据不充分,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险。
整改措施:重新修订《镇宁自治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成效:已重新修订《镇宁自治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问题十四:履行管党治党有差距,落实“一岗双责”空转。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中共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并附《中共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清单中明确党组及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严格根据《中共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和《中共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开展约谈;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2023年起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要开展常态化约谈,每年至少一次;四是完善议事制度,加强局党组监督工作,召开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
整改成效:一是已制定《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方案》及《中共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及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二是按照工作要求,今后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严格根据清单开展约谈工作;三是各领导班子成员已对分管股室开展“五一”劳动节前约谈;四是自4月起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县财政局党组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
问题十五:党费收缴不规范,未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每月党费收缴,及时将党费上交县直机关工委;二是加强党员主动履行党员业务的意识,补交未足额缴纳党费。
整改成效:县财政局党支部按月足额上缴党费。
问题十六: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措施:对组织委员进行提醒约谈,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党员的发展,及时填写培养考察情况并上报县直机关工委。
整改成效:规范发展党员的程序,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到县直机关工委。
问题十七:党组会议酝酿不充分,研究重大事项朝令夕改。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会议记录本记录人作情况说明;二是参会党组成员对相关党组会议纪要签字确认。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执行,确保党组会议的严肃性。
问题十八:担当精神不足,程序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对分管人事的领导进行提醒约谈,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组通〔2019〕41号)文件,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在以后选人用人中,收集好考察相关资料,除交组织部外,在单位复印留存一份。
整改成效:提高领导干部对选人用人的认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问题十九:工作作风不扎实,材料有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对有关工作作风不扎实人员进行提醒约谈,强化工作责任心;二是规范工作程序,收集好相关工作资料,除资料上交外,做好内部资料留存。
整改成效:规范工作程序,做好工作资料收集上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8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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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 (略) 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第四小组对中共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把握职能定位不够精准,结合职责贯彻党中央精神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总书记对财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纳入领导班子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工作指示批示精神。
问题二: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扎实。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内容,将以上内容纳入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学习。
整改成效:已将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员学习计划,做到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问题三:对照“三定”规定履职有弱项,开展工作有短板。
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二是督促分管领导加强履职。
整改成效: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加强督查检查。
问题四:工作标准要求不高,争先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对接沟通,增强统筹能力,高标准高要求完成工作。
整改成效:2022年我县财政工作 (略) 得分排名第1。
问题五:立足职能履职不主动,工作提示不到位。
整改措施:结合财政职能职责,及时做好工作提示,拨付好资金。
整改成效:履行好财政职能职责,做好相关资金拨付工作。
问题六:整改不持续,问题死灰复燃。
整改措施: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严肃财经纪律,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整改成效:已整改有关问题,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
问题七:主动维护群众利益有差距,落实惠民政策不到位。
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通过“一卡通”统发系统造册发放惠民惠农补贴。
整改成效:主动作为,贯彻落实好惠民惠农政策。
问题八: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党务政务公开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按照要求,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梳理非涉密党务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整改成效:已制定《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梳理党务政务信息,及时公开非涉密信息。
问题九:贯彻上级精神浮在面上,落实要求变形走样。
整改措施:严格督促相关单位根据第三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县财政局报送整改报告。
整改成效:做到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工作。
问题十:文风不实,作风革命不彻底。
整改措施:一是对有关问题文件拟发人进行提醒约谈,制定《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通知》并严格执行;二是根据工作要求修订《镇宁自治县财政局考勤制度》,抓好制度执行。
整改成效:一是已制定《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通知》并严格执行,对相关文件拟稿人已开展提醒约谈,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二是组织学习修订后的《镇宁自治县财政局考勤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制度执行,定期做好通报。
问题十一:责任心不强,重要资料管理不善。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专人妥善保管工作资料,杜绝资料缺失;二是对保管不善工作人员开展提醒约谈,强化其责任心。
整改成效:相关工作资料明确专人保管。
问题十二:监管不到位,内控制度有弱项。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岗位职责,按要求设置相关记录明细,报分管领导审阅。
整改成效:切实执行好岗位职责,登记好相关工作明细。
问题十三:报账依据不充分,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险。
整改措施:重新修订《镇宁自治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成效:已重新修订《镇宁自治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问题十四:履行管党治党有差距,落实“一岗双责”空转。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中共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并附《中共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清单中明确党组及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严格根据《中共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和《中共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开展约谈;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2023年起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要开展常态化约谈,每年至少一次;四是完善议事制度,加强局党组监督工作,召开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
整改成效:一是已制定《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方案》及《中共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及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二是按照工作要求,今后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严格根据清单开展约谈工作;三是各领导班子成员已对分管股室开展“五一”劳动节前约谈;四是自4月起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县财政局党组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
问题十五:党费收缴不规范,未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每月党费收缴,及时将党费上交县直机关工委;二是加强党员主动履行党员业务的意识,补交未足额缴纳党费。
整改成效:县财政局党支部按月足额上缴党费。
问题十六: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措施:对组织委员进行提醒约谈,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党员的发展,及时填写培养考察情况并上报县直机关工委。
整改成效:规范发展党员的程序,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到县直机关工委。
问题十七:党组会议酝酿不充分,研究重大事项朝令夕改。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会议记录本记录人作情况说明;二是参会党组成员对相关党组会议纪要签字确认。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执行,确保党组会议的严肃性。
问题十八:担当精神不足,程序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对分管人事的领导进行提醒约谈,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共镇宁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组通〔2019〕41号)文件,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在以后选人用人中,收集好考察相关资料,除交组织部外,在单位复印留存一份。
整改成效:提高领导干部对选人用人的认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问题十九:工作作风不扎实,材料有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对有关工作作风不扎实人员进行提醒约谈,强化工作责任心;二是规范工作程序,收集好相关工作资料,除资料上交外,做好内部资料留存。
整改成效:规范工作程序,做好工作资料收集上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8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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