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乌石17-2/23-5油田群联合开发工程溢油回收装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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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乌石17-2/23-5油田群联合开发工程溢油回收装置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办项信息,现将(海油工程-乌石17-2/23-5油田群联合开发工程项目溢油回收装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项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溢油回收装置

溢油回收成套设备(详见附件)

2023年10月

1、投标人应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3、申请人成立时间应满3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集团公司内部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 (略) 以及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的供应商除外)。

4、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查询近三年内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责任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交。(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4)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

5、申请人在《》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日)至(**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油工程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10月 10日


附件1: 溢油设备技术评审项.pdf
附件2: WS16-1W溢油回收装置.xls
附件3: WS17-2溢油回收装置.xls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办项信息,现将(海油工程-乌石17-2/23-5油田群联合开发工程项目溢油回收装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项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溢油回收装置

溢油回收成套设备(详见附件)

2023年10月

1、投标人应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3、申请人成立时间应满3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集团公司内部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 (略) 以及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的供应商除外)。

4、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查询近三年内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责任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交。(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4)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

5、申请人在《》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日)至(**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油工程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10月 10日


附件1: 溢油设备技术评审项.pdf
附件2: WS16-1W溢油回收装置.xls
附件3: WS17-2溢油回收装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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