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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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作物副产品/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采购单位 吉化第九小学校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6日 16: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9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津硕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吉化第九小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龙潭区铁东沿川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永胜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津硕 *

项目概况

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GC-*

项目名称: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数量

XSGC-*-2

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标段:肉类、蛋类、奶类】

*元

1批(最终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XSGC-*-3

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标段:蔬菜类、水果类、干调类】

*元

(1)招标范围:各标段详见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

(3)项目地点:吉化第九小学校;

(4)供货期: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供货(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供货(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各标段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2)各标段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一定的经验,有能力配送所需食材,配送人员需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必须持证上岗和固定配送人员;(3)各标段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企业需提 (略) 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各标段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6)各标段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8)各标段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罪);(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10)各供应商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GC-*;

2、项目名称: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数量

XSGC-*-2

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标段:肉类、蛋类、奶类】

*元

1批(最终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XSGC-*-3

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标段:蔬菜类、水果类、干调类】

*元

4、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各标段详见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

(3)项目地点:吉化第九小学校;

(4)供货期: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供货(详见磋商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6、本项目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各标段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2)各标段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一定的经验,有能力配送所需食材,配送人员需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必须持证上岗和固定配送人员;

(3)各标段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企业需提 (略) 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各标段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6)各标段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各标段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罪);

(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10)各供应商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 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标段:肉类、蛋类、奶类】:12,920元;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标段:蔬菜类、水果类、干调类】:5,540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缴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

5、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化第九小学校

地 址: (略) 龙潭区铁东沿川路13号

联系方式:*永胜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

联系方式:刘津硕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津硕

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化第九小学校     

地址: (略) 龙潭区铁东沿川路13号        

联系方式:*永胜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            

联系方式:刘津硕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津硕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作物副产品/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采购单位 吉化第九小学校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6日 16: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9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津硕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吉化第九小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龙潭区铁东沿川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永胜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津硕 *

项目概况

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GC-*

项目名称: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数量

XSGC-*-2

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标段:肉类、蛋类、奶类】

*元

1批(最终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XSGC-*-3

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标段:蔬菜类、水果类、干调类】

*元

(1)招标范围:各标段详见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

(3)项目地点:吉化第九小学校;

(4)供货期: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供货(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供货(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各标段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2)各标段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一定的经验,有能力配送所需食材,配送人员需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必须持证上岗和固定配送人员;(3)各标段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企业需提 (略) 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各标段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6)各标段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8)各标段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罪);(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10)各供应商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GC-*;

2、项目名称: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数量

XSGC-*-2

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标段:肉类、蛋类、奶类】

*元

1批(最终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XSGC-*-3

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标段:蔬菜类、水果类、干调类】

*元

4、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各标段详见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

(3)项目地点:吉化第九小学校;

(4)供货期: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供货(详见磋商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6、本项目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各标段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2)各标段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一定的经验,有能力配送所需食材,配送人员需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必须持证上岗和固定配送人员;

(3)各标段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企业需提 (略) 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各标段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6)各标段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各标段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罪);

(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10)各供应商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 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四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标段:肉类、蛋类、奶类】:12,920元;吉化第九小学校食堂大宗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标段:蔬菜类、水果类、干调类】:5,540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缴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

5、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化第九小学校

地 址: (略) 龙潭区铁东沿川路13号

联系方式:*永胜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

联系方式:刘津硕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津硕

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化第九小学校     

地址: (略) 龙潭区铁东沿川路13号        

联系方式:*永胜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交警一区10号楼2单元            

联系方式:刘津硕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津硕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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