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平望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平望智慧便民服务中心法院导诉台及庭审相关设备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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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平望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平望智慧便民服务中心法院导诉台及庭审相关设备的招标公告

苏州弘 (略) 受苏州平望城 (略) 的委托,就平望智慧便民 (略) 导诉台及庭审相关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HCA2023-Q-G-01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平望智慧便民 (略) 导诉台及庭审相关设备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元整(¥*.00)

四、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一般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财 (略) 、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带好原件现场备查,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生产企业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标书上网公告之日起--2023年10月23日(9:00-11:3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 (略) 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楼1002(苏州弘 (略) )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11月6日13:00

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3:30

接收地点: (略) 吴江区平望镇西新街8号人民政府8号楼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6日13:30

开标地点: (略) 吴江区平望镇西新街8号人民政府8号楼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弘 (略)

地址: (略) 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楼1002

联系人:钱暨兴、俞斌悦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单位:苏州平望城 (略)

联系人:陈建林 联系电话:0512-*

地址: (略) 吴江区平望镇西新街8号

十、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本公告在、苏州弘 (略) 网站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苏州弘 (略)

2023年10月16日


苏州弘 (略) 受苏州平望城 (略) 的委托,就平望智慧便民 (略) 导诉台及庭审相关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HCA2023-Q-G-01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平望智慧便民 (略) 导诉台及庭审相关设备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元整(¥*.00)

四、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一般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财 (略) 、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带好原件现场备查,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生产企业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标书上网公告之日起--2023年10月23日(9:00-11:3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 (略) 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楼1002(苏州弘 (略) )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11月6日13:00

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3:30

接收地点: (略) 吴江区平望镇西新街8号人民政府8号楼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6日13:30

开标地点: (略) 吴江区平望镇西新街8号人民政府8号楼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弘 (略)

地址: (略) 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楼1002

联系人:钱暨兴、俞斌悦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单位:苏州平望城 (略)

联系人:陈建林 联系电话:0512-*

地址: (略) 吴江区平望镇西新街8号

十、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本公告在、苏州弘 (略) 网站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苏州弘 (略)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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