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西郊配水厂管网联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审发*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水投清 (略)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由项目法人单位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水投清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西郊配水厂管网联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原州区。
2.2建设规模: (略) 黄河右岸浅层地下水为水源,新建辐射井群取水,沿清水河向南布设输水管道,沿线向各受水区供水,终端与中南部城乡饮水工程对接联调联供。主要任务是解决清水河沿线城乡生活规模化养殖工业产业发展用水问题,提升区域城乡生产生活供水安全水平,为巩固清水河流域脱贫攻坚成果
提供水资源保障。该工程由取水输水调蓄净水等工程组成,新建辐射井群20眼加压泵站4座调蓄水池7座,铺设输水主管道195.65公里,新建净水厂4座,改造净水厂4座,配套各建筑物供电和电气自动化设施设备等。
2.3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2月12日。
2.4合同估算价:*.22元
2.5招标范围:西郊水厂送水泵房改造,西郊水厂送水泵房出厂管与现状DN600双排配水管道连通,南郊水厂管道联通,具体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6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在
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2日18时00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它:交易平台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4因电子标系统设置,如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签到确认日期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时间不符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签到确认日期为准,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6.2 履约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水投清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成满拴电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15号办公楼908室
联系人:高林平王芬刘瑛电话:0951-*
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西郊配水厂管网联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审发*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水投清 (略)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由项目法人单位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水投清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西郊配水厂管网联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原州区。
2.2建设规模: (略) 黄河右岸浅层地下水为水源,新建辐射井群取水,沿清水河向南布设输水管道,沿线向各受水区供水,终端与中南部城乡饮水工程对接联调联供。主要任务是解决清水河沿线城乡生活规模化养殖工业产业发展用水问题,提升区域城乡生产生活供水安全水平,为巩固清水河流域脱贫攻坚成果
提供水资源保障。该工程由取水输水调蓄净水等工程组成,新建辐射井群20眼加压泵站4座调蓄水池7座,铺设输水主管道195.65公里,新建净水厂4座,改造净水厂4座,配套各建筑物供电和电气自动化设施设备等。
2.3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2月12日。
2.4合同估算价:*.22元
2.5招标范围:西郊水厂送水泵房改造,西郊水厂送水泵房出厂管与现状DN600双排配水管道连通,南郊水厂管道联通,具体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6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在
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2日18时00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它:交易平台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4因电子标系统设置,如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签到确认日期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时间不符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签到确认日期为准,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6.2 履约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水投清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成满拴电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15号办公楼908室
联系人:高林平王芬刘瑛电话:0951-*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西郊配水厂管网联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审发*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水投清 (略)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由项目法人单位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水投清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西郊配水厂管网联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原州区。
2.2建设规模: (略) 黄河右岸浅层地下水为水源,新建辐射井群取水,沿清水河向南布设输水管道,沿线向各受水区供水,终端与中南部城乡饮水工程对接联调联供。主要任务是解决清水河沿线城乡生活规模化养殖工业产业发展用水问题,提升区域城乡生产生活供水安全水平,为巩固清水河流域脱贫攻坚成果
提供水资源保障。该工程由取水输水调蓄净水等工程组成,新建辐射井群20眼加压泵站4座调蓄水池7座,铺设输水主管道195.65公里,新建净水厂4座,改造净水厂4座,配套各建筑物供电和电气自动化设施设备等。
2.3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2月12日。
2.4合同估算价:*.22元
2.5招标范围:西郊水厂送水泵房改造,西郊水厂送水泵房出厂管与现状DN600双排配水管道连通,南郊水厂管道联通,具体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6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在
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2日18时00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它:交易平台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4因电子标系统设置,如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签到确认日期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时间不符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签到确认日期为准,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6.2 履约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水投清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成满拴电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15号办公楼908室
联系人:高林平王芬刘瑛电话:0951-*
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西郊配水厂管网联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审发*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水投清 (略)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由项目法人单位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水投清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西郊配水厂管网联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原州区。
2.2建设规模: (略) 黄河右岸浅层地下水为水源,新建辐射井群取水,沿清水河向南布设输水管道,沿线向各受水区供水,终端与中南部城乡饮水工程对接联调联供。主要任务是解决清水河沿线城乡生活规模化养殖工业产业发展用水问题,提升区域城乡生产生活供水安全水平,为巩固清水河流域脱贫攻坚成果
提供水资源保障。该工程由取水输水调蓄净水等工程组成,新建辐射井群20眼加压泵站4座调蓄水池7座,铺设输水主管道195.65公里,新建净水厂4座,改造净水厂4座,配套各建筑物供电和电气自动化设施设备等。
2.3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2月12日。
2.4合同估算价:*.22元
2.5招标范围:西郊水厂送水泵房改造,西郊水厂送水泵房出厂管与现状DN600双排配水管道连通,南郊水厂管道联通,具体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6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在
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2日18时00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它:交易平台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4因电子标系统设置,如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签到确认日期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时间不符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签到确认日期为准,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6.2 履约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水投清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成满拴电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15号办公楼908室
联系人:高林平王芬刘瑛电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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