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4年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格乌干线光保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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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24年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格乌干线光保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2023年-2024年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格乌干线光保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10-16 18:29:20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10-17 08:00: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10-23 19:00:00
终止:

2023年-2024年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格乌干线光保护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2024年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格乌干线光保护设备采购(项目编号:ZB*), 招标人为 (略) 新疆长途传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3年-2024年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格乌干线光保护设备采购,光保护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预估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光保护盘-(1段2个,含子框及相关配套辅材)

43个光中继段

新疆

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40日内送达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2

光放大器

86块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1.2 采购估算金额:*.00元(不含税)。

1.3交货周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40日内送达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1.4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 服务地点:新疆。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单价(不含税)为:光保护盘-(1段2个,含子框及相关配套辅材)<74330.00元/段;光放大器<16000.00元/单板,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投标报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报价依据详见招标文件)

1.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0月0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1.3信誉状况: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以下情形: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截图,若为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格式详见第六章第九条《资格审查资料》。

2.1.5 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2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08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8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8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08时0分至19时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1在平台登记申领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购买采购文件的支付凭证(汇款凭证或收款收据)。

①投标人以现金方式缴纳的,须至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缴纳。

②投标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的,须转账至代理机构的基本账户内(转账须备注项目简称+供应商单位简称)。

户名:内 (略) 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农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32

行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10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7.4 关于办理天翼云桌面的通知

为了确保新疆电信采购全过程的安全可靠,新疆电信拟将采购相关工作全部移至中国电信天翼云上开展,利用中国电信天翼云相关云业务作为采购工作的基础。本次工作迁移需要所有采购供应商提前办理中国电信天翼云桌面业务,主要用于登录供应链门户网站,参加项目报名,上传投标文件和相关材料,在线进行评标解密等相关电子采购事宜。

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大家准备好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订单盖章,安全责任书盖章),将相关影像文件打包发邮件至:zhangzp1.*@*hinatelecom.cn。本次业务由乌鲁木齐云网运营中心全流程管控及集中受理业务,请大家有问题联系张志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

①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portal/ctscPortal);

②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③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新疆长途传输局

地址:新 (略) 沙 (略) 街427号

联 系 人: 杨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 (略)

新疆分公司:新 (略) 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联 系 人:黄田 电 话:0991-*/*

户名:内 (略) 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农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32

行号:*

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 (略)

2023年10月16日

,新疆
招标公告名称:2023年-2024年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格乌干线光保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10-16 18:29:20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10-17 08:00: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10-23 19:00:00
终止:

2023年-2024年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格乌干线光保护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2024年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格乌干线光保护设备采购(项目编号:ZB*), 招标人为 (略) 新疆长途传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3年-2024年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格乌干线光保护设备采购,光保护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预估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光保护盘-(1段2个,含子框及相关配套辅材)

43个光中继段

新疆

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40日内送达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2

光放大器

86块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1.2 采购估算金额:*.00元(不含税)。

1.3交货周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40日内送达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1.4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 服务地点:新疆。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单价(不含税)为:光保护盘-(1段2个,含子框及相关配套辅材)<74330.00元/段;光放大器<16000.00元/单板,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投标报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报价依据详见招标文件)

1.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0月0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1.3信誉状况: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以下情形: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截图,若为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格式详见第六章第九条《资格审查资料》。

2.1.5 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2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08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8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8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08时0分至19时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1在平台登记申领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购买采购文件的支付凭证(汇款凭证或收款收据)。

①投标人以现金方式缴纳的,须至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缴纳。

②投标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的,须转账至代理机构的基本账户内(转账须备注项目简称+供应商单位简称)。

户名:内 (略) 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农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32

行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10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7.4 关于办理天翼云桌面的通知

为了确保新疆电信采购全过程的安全可靠,新疆电信拟将采购相关工作全部移至中国电信天翼云上开展,利用中国电信天翼云相关云业务作为采购工作的基础。本次工作迁移需要所有采购供应商提前办理中国电信天翼云桌面业务,主要用于登录供应链门户网站,参加项目报名,上传投标文件和相关材料,在线进行评标解密等相关电子采购事宜。

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大家准备好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订单盖章,安全责任书盖章),将相关影像文件打包发邮件至:zhangzp1.*@*hinatelecom.cn。本次业务由乌鲁木齐云网运营中心全流程管控及集中受理业务,请大家有问题联系张志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

①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portal/ctscPortal);

②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③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新疆长途传输局

地址:新 (略) 沙 (略) 街427号

联 系 人: 杨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 (略)

新疆分公司:新 (略) 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联 系 人:黄田 电 话:0991-*/*

户名:内 (略) 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农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32

行号:*

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 (略)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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