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税务顾问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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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税务顾问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湖北 (略) 组织税务顾问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湖北 (略) 组织税务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 (略) 组织税务顾问服务项目 ;

1.2采购人: 湖北 (略)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湖北 (略) 自组建以来,在确保业务稳定运行的同时,持续开展管理提升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实现了从十亿级到百亿级的跨越,正朝着十四五末500亿元目标迈进。但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税务政策把控不全、业财融合规范性、税务稽查等问题。为提升控风险效能和管理效率, (略) 发展规划和业务需要,拟对湖北 (略) 税务顾问服务进行优化,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湖北 (略) 税务顾问服务项目”;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25万元 ;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t一个标段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基于公司管理现状和未来业务布局规划,明确公司总部、 (略) 涉税情况,主要税务顾问服务内容:(1)日常税务咨询;(2)涉税税务、法规和政策解读,针对国家出台的最新财税法规和政策,通过电子邮件形 (略) 提供专业解读,便于专职税务人员及时、准确掌握法规内容,灵活运用法规。(3)专题税务培训: (略) 及所属公司业务,提供定制化的税务专题培训,具体内容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助取得税收优惠: (略) 和所属公司就经营业务适用的各项税收优惠条件进行判定,并就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的材料准备、流程备案或审批等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指导服务。(4)协助解决涉税疑难问题:包括协助解决与主管税务机关的重大涉税分歧;协助应对税务检查与稽查,对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材料准备和问题回复进行指导;在此基础上,遴选税务顾问体系。(具体内容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2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2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若投标人两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该投标人为第一标段成交供应商,第二标段第二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各标段划分情况: 第一标段:负责湖北商贸物流集团、 (略) 、 (略) 税务咨询工作;第二标段: (略) 、鄂州公司、宜昌公司、空港公司税务咨询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

2.4服务地点: (略) 江岸区三阳路匠心城·三阳中心17楼 ;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0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5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税务咨询类项目业绩)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税务咨询经验,有CTA执业资格证书 ;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本次配备顾问人数不少于2人(含项目负责人)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http://**.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9时3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http://**.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江岸区三阳路匠心城·三阳中心17楼

联 系 人: 郭思思

电 话: *

2023年10月17日

,湖北

湖北 (略) 组织税务顾问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湖北 (略) 组织税务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 (略) 组织税务顾问服务项目 ;

1.2采购人: 湖北 (略)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湖北 (略) 自组建以来,在确保业务稳定运行的同时,持续开展管理提升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实现了从十亿级到百亿级的跨越,正朝着十四五末500亿元目标迈进。但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税务政策把控不全、业财融合规范性、税务稽查等问题。为提升控风险效能和管理效率, (略) 发展规划和业务需要,拟对湖北 (略) 税务顾问服务进行优化,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湖北 (略) 税务顾问服务项目”;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25万元 ;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t一个标段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基于公司管理现状和未来业务布局规划,明确公司总部、 (略) 涉税情况,主要税务顾问服务内容:(1)日常税务咨询;(2)涉税税务、法规和政策解读,针对国家出台的最新财税法规和政策,通过电子邮件形 (略) 提供专业解读,便于专职税务人员及时、准确掌握法规内容,灵活运用法规。(3)专题税务培训: (略) 及所属公司业务,提供定制化的税务专题培训,具体内容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助取得税收优惠: (略) 和所属公司就经营业务适用的各项税收优惠条件进行判定,并就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的材料准备、流程备案或审批等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指导服务。(4)协助解决涉税疑难问题:包括协助解决与主管税务机关的重大涉税分歧;协助应对税务检查与稽查,对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材料准备和问题回复进行指导;在此基础上,遴选税务顾问体系。(具体内容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2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2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若投标人两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该投标人为第一标段成交供应商,第二标段第二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各标段划分情况: 第一标段:负责湖北商贸物流集团、 (略) 、 (略) 税务咨询工作;第二标段: (略) 、鄂州公司、宜昌公司、空港公司税务咨询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

2.4服务地点: (略) 江岸区三阳路匠心城·三阳中心17楼 ;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0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5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税务咨询类项目业绩)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税务咨询经验,有CTA执业资格证书 ;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本次配备顾问人数不少于2人(含项目负责人)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http://**.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9时3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http://**.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江岸区三阳路匠心城·三阳中心17楼

联 系 人: 郭思思

电 话: *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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