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试验网络台和热管理试验平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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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试验网络台和热管理试验平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供电试验网络台和热管理试验平台(招标编号:GKHK-23H564)招标人为 (略) 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供电试验网络台和热管理试验平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供电试验网络台和热管理试验平台

(2)数 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供电试验网络台

1套

2

供电试验网络台(铜鸟台)

1套

3

热管理试验平台

1套

(3)技术规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交货地点: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是原厂制造商。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具有从事相关领域的设计和制造经验,承担过类似项目研发案例,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情况,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或查询报告(须至少体现上述两项查询内容)。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或查询报告(须至少体现上述两项查询内容);

(5)其他要求:

1)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09时至2023年10月23日16时登*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进行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皇姑区塔湾街 40 号瀚翔宾馆 A 座 3 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5.4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7.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技改建设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地 址: (略) 皇姑区塔湾街40号

邮 编:*

联 系 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

邮 编:*

联 系 人:姚子良、李梁彬

电 话:010-*

传 真:010-*

电子邮件:*@*63.com


,辽宁, (略) ,皇姑区, (略) ,海淀区,沈阳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供电试验网络台和热管理试验平台(招标编号:GKHK-23H564)招标人为 (略) 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供电试验网络台和热管理试验平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供电试验网络台和热管理试验平台

(2)数 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供电试验网络台

1套

2

供电试验网络台(铜鸟台)

1套

3

热管理试验平台

1套

(3)技术规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交货地点: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是原厂制造商。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具有从事相关领域的设计和制造经验,承担过类似项目研发案例,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情况,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或查询报告(须至少体现上述两项查询内容)。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或查询报告(须至少体现上述两项查询内容);

(5)其他要求:

1)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09时至2023年10月23日16时登*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进行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皇姑区塔湾街 40 号瀚翔宾馆 A 座 3 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5.4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7.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技改建设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地 址: (略) 皇姑区塔湾街40号

邮 编:*

联 系 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

邮 编:*

联 系 人:姚子良、李梁彬

电 话:010-*

传 真:010-*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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