炊事机械器材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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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事机械器材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发布正文:

炊事机械器材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炊事机械器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LDJCB-W3028

三、项目概况:

炊事机械器材采购,具体以谈判文件为准,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预算价为人民币为*.00元,最高限价为*.70元。采购资金已落实到位,谈判文件从代理机构处获取。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关联性审查,使用天眼查五级以内(含五级)为相关供应商有关联性。)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特别提示:

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 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

(二)申领地点:厦门协诚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观音山营运中心8号楼10楼)。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2.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六、报价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1.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报价材料递交地点:厦门协诚 (略) (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观音山营运中心8号楼10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某单位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协诚 (略)

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592-*

2023年10月17日

, (略) ,思明区,厦门,0592-

发布正文:

炊事机械器材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炊事机械器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LDJCB-W3028

三、项目概况:

炊事机械器材采购,具体以谈判文件为准,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预算价为人民币为*.00元,最高限价为*.70元。采购资金已落实到位,谈判文件从代理机构处获取。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关联性审查,使用天眼查五级以内(含五级)为相关供应商有关联性。)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特别提示:

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 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

(二)申领地点:厦门协诚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观音山营运中心8号楼10楼)。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2.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六、报价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1.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报价材料递交地点:厦门协诚 (略) (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观音山营运中心8号楼10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某单位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协诚 (略)

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592-*

2023年10月17日

, (略) ,思明区,厦门,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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