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称重设备公开招标第二次采购公告
PM称重设备公开招标第二次采购公告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PM称重设备-恒温恒湿试验箱 | 100,000.00 | 1.0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PM称重设备-超微量天平 | 210,000.00 | 1.0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财务要求
(1)如是设备制造厂家直接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相关设备制造商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注册资金需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
(2)如是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投标,投标方须具备仪器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等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注:提供投标单位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2023年9月纳税申报表(含向税务申报的三大报表)和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书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业绩要求
单台设备合同金额大于7万。
(注:业绩要求应全部满足。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项目的终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 信誉要求
最近3年内无因自身过错导致的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认证标准,国家关于安全、卫生、环保、质量、能耗、社会责任以及公认的科学理论,否则投标无效;
(提供信誉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章)。
备注:
(1)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2)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供评标小组查验,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5日
文件购买费:4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5日文件购买费:400.00元(200元/包,售后不退)获取文件地点:地址: (略) 涪陵区鑫源大道111号 联系人:吕刚 *。
方式或事项:
方式或事项:
一、招标文件分包出售,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二、凡是有意参加单位,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5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金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意向投标人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吕刚 *);
2.汇款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意向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汇款成功后,请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以及项目代号名称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同时注明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
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
账号:*
汇款请注明:PM称重设备-恒温恒湿试验箱/PM称重设备-超微量天平标书费。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涪陵区鑫源大道111号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涪陵区鑫源大道111号
1、采购人: (略)
采购经办人:向均霞(商务)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 (略) 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
2、采购人: (略)
采购经办人:吕刚(技术)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 (略) 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PM称重设备-恒温恒湿试验箱 | 100,000.00 | 1.0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PM称重设备-超微量天平 | 210,000.00 | 1.0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财务要求
(1)如是设备制造厂家直接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相关设备制造商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注册资金需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
(2)如是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投标,投标方须具备仪器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等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注:提供投标单位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2023年9月纳税申报表(含向税务申报的三大报表)和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书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业绩要求
单台设备合同金额大于7万。
(注:业绩要求应全部满足。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项目的终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 信誉要求
最近3年内无因自身过错导致的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认证标准,国家关于安全、卫生、环保、质量、能耗、社会责任以及公认的科学理论,否则投标无效;
(提供信誉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章)。
备注:
(1)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2)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供评标小组查验,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5日
文件购买费:4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5日文件购买费:400.00元(200元/包,售后不退)获取文件地点:地址: (略) 涪陵区鑫源大道111号 联系人:吕刚 *。
方式或事项:
方式或事项:
一、招标文件分包出售,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二、凡是有意参加单位,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5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金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意向投标人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吕刚 *);
2.汇款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意向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汇款成功后,请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以及项目代号名称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同时注明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
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
账号:*
汇款请注明:PM称重设备-恒温恒湿试验箱/PM称重设备-超微量天平标书费。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涪陵区鑫源大道111号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涪陵区鑫源大道111号
1、采购人: (略)
采购经办人:向均霞(商务)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 (略) 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
2、采购人: (略)
采购经办人:吕刚(技术)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 (略) 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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