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中医医院煎药机、包装机采购
广安市中医医院煎药机、包装机采购
(略) (略) (采购人)拟对 煎药机、包装机采购 (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ASZYYY*
2.采购项目名称:煎药机、包装机采购
3.采购人: (略) (略)
二、资金情况
1、采购预算金额: 10 万元。
2、最高限价:9.8万元。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谈判共1个包(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ttp://**/)。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供应商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 10月19 日08:00- 12:00,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采购科( (略) 广安区翠屏路1号)现场报名获取谈判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资料原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 (略) (略) 门诊四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广安区翠屏路一号
邮 编:*
联 系 人:易琳波
联系电话:*
2023年10月
(略) (略) (采购人)拟对 煎药机、包装机采购 (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ASZYYY*
2.采购项目名称:煎药机、包装机采购
3.采购人: (略) (略)
二、资金情况
1、采购预算金额: 10 万元。
2、最高限价:9.8万元。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谈判共1个包(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ttp://**/)。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供应商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 10月19 日08:00- 12:00,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采购科( (略) 广安区翠屏路1号)现场报名获取谈判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资料原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 (略) (略) 门诊四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广安区翠屏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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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易琳波
联系电话:*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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