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兴隆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兴隆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已由湄潭县人民政府以办(2023)26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湄潭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湄潭县兴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1 建设地点:湄潭县兴隆镇
2.2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60天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兴隆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详情请参考招标文件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湄潭县湄江街 (略) 场二期9区2-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 (略) (略) 湄潭县湄江街 (略) 场二期9区2-1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方式:*
无
招标人: | 湄潭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
地址: | / | 地址: | (略) 湄潭县湄江街 (略) 场二期9区2-1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冷先生 | 联系人: | 李工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本招标项目兴隆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已由湄潭县人民政府以办(2023)26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湄潭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湄潭县兴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1 建设地点:湄潭县兴隆镇
2.2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60天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兴隆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详情请参考招标文件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湄潭县湄江街 (略) 场二期9区2-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 (略) (略) 湄潭县湄江街 (略) 场二期9区2-1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方式:*
无
招标人: | 湄潭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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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略) 湄潭县湄江街 (略) 场二期9区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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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冷先生 | 联系人: | 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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