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太平示范镇一期绿化整治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太平示范镇一期绿化整治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略) 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太平示范镇一期绿化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GX-SC*)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7日 发布来源: (略) 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太平示范镇一期绿化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滨海新区古林街永明路11-12( (略) (略) 二楼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SC* 项目名称:太平示范镇一期绿化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696万元 最高限价:67.69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 (特殊情况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请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后的附件1: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明白纸”)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 (略)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具体请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后的附件2:滨海新区财政局“政采贷”明白纸) 6.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 (略) 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实质性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若为法人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正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投标人应出具正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以及工作年限均加以承诺;缴纳社会保险 (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8至开标截止任意一个月)参保证明。 6.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7.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8至开标截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供应商必须在“ (略) 政府采购网htt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8日到 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滨海新区古林街永明路11-12( (略) (略) 二楼财务室) 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8日到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略) (略) ( (略) 滨海新区古林街永明路11-12二楼)。3.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须加盖公章)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新区古林街永明路11-12( (略) (略) 三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新区古林街永明路11-12( (略) (略) 三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太平镇南环路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古林街永明路11-1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冲 电 话:* (略) (略) 2023年10月17日 |
(略) 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太平示范镇一期绿化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GX-SC*)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7日 发布来源: (略) 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太平示范镇一期绿化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滨海新区古林街永明路11-12( (略) (略) 二楼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SC* 项目名称:太平示范镇一期绿化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696万元 最高限价:67.69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 (特殊情况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请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后的附件1: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明白纸”)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 (略)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具体请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后的附件2:滨海新区财政局“政采贷”明白纸) 6.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 (略) 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实质性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若为法人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正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投标人应出具正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以及工作年限均加以承诺;缴纳社会保险 (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8至开标截止任意一个月)参保证明。 6.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7.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8至开标截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供应商必须在“ (略) 政府采购网htt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8日到 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滨海新区古林街永明路11-12( (略) (略) 二楼财务室) 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8日到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略) (略) ( (略) 滨海新区古林街永明路11-12二楼)。3.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须加盖公章)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新区古林街永明路11-12( (略) (略) 三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新区古林街永明路11-12( (略) (略) 三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太平镇南环路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古林街永明路11-1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冲 电 话:* (略) (略) 2023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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