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第七届“群星璀璨”美术书法作品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台州市第七届“群星璀璨”美术书法作品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台州市第七届“群星璀璨”美术书法作品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文化馆委托, (略) 第七届“群星璀璨”美术书法作品展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FCG*
项目名称: (略) 第七届“群星璀璨”美术书法作品展服务项目
标项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略) 第七届“群星璀璨”美术书法作品展服务项目 | 1 | 项 | 22.638 | 22.638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需提交);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及联系电话。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三)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或现场报名,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将报名资料原件单独提交给代理机构(报名资料无需密封)。
报名联系人:王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 *
报名邮箱:*@*q.com
报名地址: (略) 椒江区海洋广场1幢5层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0日9时30分
(二)提交地址(磋商地点): (略) 椒江区海洋广场1幢5层会议室
请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磋商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发布公告
(一)公告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二)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文化馆
地点: (略) 椒江区爱华路1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地点: (略) 椒江区海洋广场1幢5层
项目询问联系人:马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6-*
3.代理机构项目质疑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0576-*
台州市第七届“群星璀璨”美术书法作品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文化馆委托, (略) 第七届“群星璀璨”美术书法作品展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FCG*
项目名称: (略) 第七届“群星璀璨”美术书法作品展服务项目
标项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略) 第七届“群星璀璨”美术书法作品展服务项目 | 1 | 项 | 22.638 | 22.638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需提交);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及联系电话。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三)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或现场报名,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将报名资料原件单独提交给代理机构(报名资料无需密封)。
报名联系人:王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 *
报名邮箱:*@*q.com
报名地址: (略) 椒江区海洋广场1幢5层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0日9时30分
(二)提交地址(磋商地点): (略) 椒江区海洋广场1幢5层会议室
请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磋商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发布公告
(一)公告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二)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文化馆
地点: (略) 椒江区爱华路1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地点: (略) 椒江区海洋广场1幢5层
项目询问联系人:马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6-*
3.代理机构项目质疑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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