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龙城、西山、下坪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龙城、西山、下坪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龙城、西山、下坪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投标邀请书
(略) (略) 、 (略) (略) 、 (略) 、 (略) 泽 (略) 、福建 (略) (被邀请单位名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龙城、西山、下坪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清发改[2023]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清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龙城、西山、下坪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约定的监理工作。
2.4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4.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该项目监理费为14.6万元,最终费用以结算审核价为基数取费。
2.4.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具备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 (略) 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 (略)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8其他资格要求:无。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应确保所邀请企业符合招标项目资质和资格要求。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把关,在《建设工程招标代 理合同》中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对所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资质和资格审核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 至2023年10月23日 17:30:00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下午17: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com)。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确认函的单位视为放弃本项目邀请。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3年10月24日15: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根据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投标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10月24日至10月 2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三明 (略) ( (略) 三元区汇鑫大厦21楼),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 33 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8-* ,传真:/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汇鑫大厦21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小林
监督单位: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6幢
联系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
附件1-1 确认通知详见附表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监理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清流县龙城、西山、下坪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投标邀请书
(略) (略) 、 (略) (略) 、 (略) 、 (略) 泽 (略) 、福建 (略) (被邀请单位名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龙城、西山、下坪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清发改[2023]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清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龙城、西山、下坪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约定的监理工作。
2.4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4.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该项目监理费为14.6万元,最终费用以结算审核价为基数取费。
2.4.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具备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 (略) 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 (略)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8其他资格要求:无。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应确保所邀请企业符合招标项目资质和资格要求。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把关,在《建设工程招标代 理合同》中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对所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资质和资格审核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 至2023年10月23日 17:30:00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下午17: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com)。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确认函的单位视为放弃本项目邀请。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3年10月24日15: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根据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投标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10月24日至10月 2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三明 (略) ( (略) 三元区汇鑫大厦21楼),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 33 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8-* ,传真:/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汇鑫大厦21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小林
监督单位: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6幢
联系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
附件1-1 确认通知详见附表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监理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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