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2023年临港、溪龙园区高杆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2023年临港、溪龙园区高杆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安吉 (略) 受 (略) 的委托,就2023年临港、溪龙园区高杆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 AJHXZX-2023-27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 (万元) |
1 | 2023年临港、溪龙园区高杆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 购置并安装7套给高杆灯,详见磋商文件。 | 120 |
说明 | 1、本项目磋商报价应包括设备及耗材购置费、运输装卸费、安装费、系统调试费、差旅费、人工费、间接费用、保险税金、利润、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 2、磋商报价不得超过各单项预算价限额及总预算限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及验收工作。 |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址:安吉 (略) ( (略) 安吉县递铺镇古鄣西路8号 (略) 场20幢)。*@*q.com , 联系电话0572-*/*,联系人:诸先生。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磋商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受或邮件发送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名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各一份)。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时 (北京时间)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
七、磋商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时 (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元):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元)
2.交付方式:网银、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
3.收款单位(户名):安吉 (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浙江安吉农村 (略) 城南支行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投标时随带备查。
十一、本次磋商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1、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2、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 (略)
联系人:诸先生 联系电话:0572-*/*
地址: (略) 安吉县递铺镇古鄣西路8号 (略) 场20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安吉 (略) 受 (略) 的委托,就2023年临港、溪龙园区高杆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 AJHXZX-2023-27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 (万元) |
1 | 2023年临港、溪龙园区高杆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 购置并安装7套给高杆灯,详见磋商文件。 | 120 |
说明 | 1、本项目磋商报价应包括设备及耗材购置费、运输装卸费、安装费、系统调试费、差旅费、人工费、间接费用、保险税金、利润、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 2、磋商报价不得超过各单项预算价限额及总预算限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及验收工作。 |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址:安吉 (略) ( (略) 安吉县递铺镇古鄣西路8号 (略) 场20幢)。*@*q.com , 联系电话0572-*/*,联系人:诸先生。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磋商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受或邮件发送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名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各一份)。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时 (北京时间)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
七、磋商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时 (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政府北侧华兴路21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元):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元)
2.交付方式:网银、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
3.收款单位(户名):安吉 (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浙江安吉农村 (略) 城南支行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投标时随带备查。
十一、本次磋商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1、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2、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 (略)
联系人:诸先生 联系电话: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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