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平子镇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县平子镇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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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宁县平子镇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略) 霖嘉工程 (略) | 交易编号 | GSLJYG2023-0201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张志勇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0-19 1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10-20 12: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0-20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0-20 16: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宁县平子镇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 | GSLJYG2023-0201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宁县平子镇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县平子镇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 (略) 霖嘉工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进行邀请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LJYG2023-0201
2、项目名称:宁县平子镇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对宁县平子镇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00元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1.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1.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12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采购平台( (略)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五、竞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10月20日16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 (略) 霖嘉工程 (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县平子镇
联系人: 张志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霖嘉工程 (略)
办公地址:西峰区北大街(怡大宾馆三楼)
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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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宁县平子镇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略) 霖嘉工程 (略) | 交易编号 | GSLJYG2023-0201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张志勇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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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0-19 1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10-20 12: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0-20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0-20 16: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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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县平子镇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 | GSLJYG2023-0201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宁县平子镇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县平子镇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 (略) 霖嘉工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进行邀请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LJYG2023-0201
2、项目名称:宁县平子镇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对宁县平子镇孟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00元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1.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1.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日12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采购平台( (略)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五、竞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10月20日16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 (略) 霖嘉工程 (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县平子镇
联系人: 张志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霖嘉工程 (略)
办公地址:西峰区北大街(怡大宾馆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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