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就业服务专员整体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就业服务专员整体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就业服务专员整体服务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1-1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略) 就业服务专员整体服务项目采购 | 供应商以第三方服务机构形式, (略) 就业服务专员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合作,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有力补充力量,配合人社部门配备一支专业性较强、素质较高的就业服务专业队*,完善就业服务专员队*及管理制度建设,针对日常就业服务工作,重点服务群体开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领导下,协助人社部门负责就业服务专员队*人员遴选、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岗位信息推荐、协助社区(村)争创充分就业社区,进社区(村)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按月对就业服务专员服务效果进行考评,及时足额发放与申办就业服务专员补助、报酬、福利,对就业服务专员(就业服务专员)提出奖励或调整建议。 (略) 人社局交办的招聘会、就业直播等活动组织实施与其他相关事宜。 | 1 | 项 | * | * |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
4、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投标人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人:吴志中 |
电 话:0731-* |
地 址: (略) 玉潭镇花明北路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明睿 (略) |
联系人:胡蓉 |
电 话:* |
地 址: (略) 玉潭街道春城北路与学府路交界处富春山居1栋1单元501-503、505-509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3 年10 月19 日
项目概况 (略) 就业服务专员整体服务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1-1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略) 就业服务专员整体服务项目采购 | 供应商以第三方服务机构形式, (略) 就业服务专员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合作,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有力补充力量,配合人社部门配备一支专业性较强、素质较高的就业服务专业队*,完善就业服务专员队*及管理制度建设,针对日常就业服务工作,重点服务群体开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领导下,协助人社部门负责就业服务专员队*人员遴选、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岗位信息推荐、协助社区(村)争创充分就业社区,进社区(村)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按月对就业服务专员服务效果进行考评,及时足额发放与申办就业服务专员补助、报酬、福利,对就业服务专员(就业服务专员)提出奖励或调整建议。 (略) 人社局交办的招聘会、就业直播等活动组织实施与其他相关事宜。 | 1 | 项 | * | * |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
4、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投标人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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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人:吴志中 |
电 话:0731-* |
地 址: (略) 玉潭镇花明北路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明睿 (略) |
联系人:胡蓉 |
电 话:* |
地 址: (略) 玉潭街道春城北路与学府路交界处富春山居1栋1单元501-503、505-5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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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10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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