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美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选聘评级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庐江县美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选聘评级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略) 受庐江县 (略) 的委托,现对“庐江县 (略) 选聘评级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GN2023-14-6741
2.项目名称:庐江县 (略) 选聘评级机构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拟选择一家单位, (略) ——庐江县 (略) 进行主体评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概算:150万元
6.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评级机构(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备案法人信用评级机构截图或批复);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从事评级业务的批复(需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核准从事评级业务截图或批复)。
7.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通过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8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与龙川路交口新中泰大厦10楼1006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8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与龙川路交口新中泰大厦10楼1006会议室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
七、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
联系人:覃女生
电话:0551-*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王思棋、谢若璇
联系电话:0551-*、*(王)、*(谢)
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八、用户注册及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略) (略) 受庐江县 (略) 的委托,现对“庐江县 (略) 选聘评级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GN2023-14-6741
2.项目名称:庐江县 (略) 选聘评级机构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拟选择一家单位, (略) ——庐江县 (略) 进行主体评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概算:150万元
6.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评级机构(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备案法人信用评级机构截图或批复);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从事评级业务的批复(需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核准从事评级业务截图或批复)。
7.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通过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8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与龙川路交口新中泰大厦10楼1006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8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与龙川路交口新中泰大厦10楼1006会议室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
七、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
联系人:覃女生
电话:0551-*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王思棋、谢若璇
联系电话:0551-*、*(王)、*(谢)
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八、用户注册及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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