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受招标人宁 (略) 的委托,佑昌 (略) 现就2023年东海半边山度假区、观堂酒店、皇冠酒店财产一切险及营业中断险(重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并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2023年东海半边山度假区、观堂酒店、皇冠酒店财产一切险及营业中断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
2.2服务期限:详见各标的保险期限。
2.3最高投标限价:44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略) 或其分公司(分 (略) 唯一授权),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3.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在开标时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7日14:00。
6.2 开标地点:宁波城投阳光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宁波 (略) 官网(http://**)、佑昌 (略) (http://**)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 (略)
地址:象山县石浦昌国半边山\u3000
电话:0574-*
联系人:胡老师
招标代理人:佑昌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中河街道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大厦E座10楼
联系人:卢赞、张杰、*柯妤、钟波达
联系电话:0574-*
监管单位:宁波 (略)
联系电话:0574-*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受招标人宁 (略) 的委托,佑昌 (略) 现就2023年东海半边山度假区、观堂酒店、皇冠酒店财产一切险及营业中断险(重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并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2023年东海半边山度假区、观堂酒店、皇冠酒店财产一切险及营业中断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
2.2服务期限:详见各标的保险期限。
2.3最高投标限价:44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略) 或其分公司(分 (略) 唯一授权),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3.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在开标时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7日14:00。
6.2 开标地点:宁波城投阳光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宁波 (略) 官网(http://**)、佑昌 (略) (http://**)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 (略)
地址:象山县石浦昌国半边山\u3000
电话:0574-*
联系人:胡老师
招标代理人:佑昌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中河街道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大厦E座10楼
联系人:卢赞、张杰、*柯妤、钟波达
联系电话:0574-*
监管单位:宁波 (略)
联系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