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机场集团所需气源车、电源车集中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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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机场集团所需气源车、电源车集中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略)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部机场集团所需气源车、电源车集中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部机场集团所需气源车、电源车集中采购及相关服务

2.招标范围:气源车、电源车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全部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调试、验收、使用培训、交付使用、质保等全部工作。

3.项目内容:

标包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标包1

气源车

1辆

209万元

卖方于收到中标通知书起90个日历日内向买方交付此产品

徐州观音机场

气源车

1辆

209万元

连云港花果山机场

标包2

电源车

1辆

110万元

卖方于收到中标通知书起90个日历日内向买方交付此产品

徐州观音机场

电源车

1辆

110万元

连云港花果山机场

4.标包划分:2个标包。投标人可以对全部或部分标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中标人需与各相关使用单位单独签订合同,单独供货。

5.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标包1: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所投品牌气源车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须有至少1台在中国大*地区(不含港澳台)销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上以通告的形式发布的机场设备名单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暂时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不迟于交货时提供以上材料;

6.投标人所投品牌气源车在中国大*地区(不含港澳台)必须有常驻的代表机构或代理机构,并配有专职的、具有一年以上的车辆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机构名称、联系人、技术工程师、姓名、联系电话等;

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 (略) ,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未从招标代理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 (略) ;

(3)被责令停业整改、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商近五年内(至招标之日为止)发生过股权被冻结的;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所投标产品近五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被管理局通报。

10.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标包2: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源车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须有至少1台在中国大*地区(不含港澳台)销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上以通告的形式发布的机场设备名单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暂时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不迟于交货时提供以上材料;

6.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源车在中国大*地区(不含港澳台)必须有常驻的代表机构或代理机构,并配有专职的、具有一年以上的车辆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机构名称、联系人、技术工程师、姓名、联系电话等;

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 (略) ,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未从招标代理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 (略) ;

(3)被责令停业整改、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商近五年内(至招标之日为止)发生过股权被冻结的;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所投标产品近五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被管理局通报。

10.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于获取时间内前往e交易平台(http://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http://**)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邮寄(顺丰到付),*@*cec.cn;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09:00-11:30,13:30-19:00)

易交易平台操作说明:https://http://**/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包500元,获取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也即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11月9日14:00;开标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标书邮寄至: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4室;收件人:程俊玥;收件人电话:*。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在途时长(首选顺丰速运),以及投标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完好性等因素。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投标文件邮寄丢失、破损等风险,以及由此导致的流标、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2)不见面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关于开标方式的说明。

(3)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将投标单位全称、快递单号、所投项目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邮件至*@*cec.cn,否则招标人不因“为了确认包裹所属项目提前开启外箱包装”而承担任何责任。

(4)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须上传至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动链接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交易平台发布。

七、其他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按包获取招标文件,按包编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按包开标、评标。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江宁区禄口镇

联系人:文工

电话:025-*

招标人纪检投诉电话:025-*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4室

联系人:程俊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件:*@*cec.cn


招标编号:Z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略)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部机场集团所需气源车、电源车集中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部机场集团所需气源车、电源车集中采购及相关服务

2.招标范围:气源车、电源车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全部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调试、验收、使用培训、交付使用、质保等全部工作。

3.项目内容:

标包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标包1

气源车

1辆

209万元

卖方于收到中标通知书起90个日历日内向买方交付此产品

徐州观音机场

气源车

1辆

209万元

连云港花果山机场

标包2

电源车

1辆

110万元

卖方于收到中标通知书起90个日历日内向买方交付此产品

徐州观音机场

电源车

1辆

110万元

连云港花果山机场

4.标包划分:2个标包。投标人可以对全部或部分标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中标人需与各相关使用单位单独签订合同,单独供货。

5.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标包1: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所投品牌气源车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须有至少1台在中国大*地区(不含港澳台)销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上以通告的形式发布的机场设备名单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暂时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不迟于交货时提供以上材料;

6.投标人所投品牌气源车在中国大*地区(不含港澳台)必须有常驻的代表机构或代理机构,并配有专职的、具有一年以上的车辆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机构名称、联系人、技术工程师、姓名、联系电话等;

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 (略) ,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未从招标代理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 (略) ;

(3)被责令停业整改、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商近五年内(至招标之日为止)发生过股权被冻结的;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所投标产品近五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被管理局通报。

10.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标包2: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源车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须有至少1台在中国大*地区(不含港澳台)销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上以通告的形式发布的机场设备名单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暂时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不迟于交货时提供以上材料;

6.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源车在中国大*地区(不含港澳台)必须有常驻的代表机构或代理机构,并配有专职的、具有一年以上的车辆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机构名称、联系人、技术工程师、姓名、联系电话等;

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 (略) ,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未从招标代理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 (略) ;

(3)被责令停业整改、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生产商近五年内(至招标之日为止)发生过股权被冻结的;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所投标产品近五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被管理局通报。

10.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于获取时间内前往e交易平台(http://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http://**)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邮寄(顺丰到付),*@*cec.cn;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09:00-11:30,13:30-19:00)

易交易平台操作说明:https://http://**/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包500元,获取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也即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11月9日14:00;开标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标书邮寄至: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4室;收件人:程俊玥;收件人电话:*。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在途时长(首选顺丰速运),以及投标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完好性等因素。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投标文件邮寄丢失、破损等风险,以及由此导致的流标、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2)不见面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关于开标方式的说明。

(3)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将投标单位全称、快递单号、所投项目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邮件至*@*cec.cn,否则招标人不因“为了确认包裹所属项目提前开启外箱包装”而承担任何责任。

(4)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须上传至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动链接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交易平台发布。

七、其他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按包获取招标文件,按包编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按包开标、评标。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江宁区禄口镇

联系人:文工

电话:025-*

招标人纪检投诉电话:025-*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4室

联系人:程俊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件:*@*c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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