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崇川区电子政务网络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崇川区电子政务网络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崇川区电子政务网络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2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通辉华 (略) (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23年度崇川区电子政务网络等保测评服务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JC11);
2.项目名称: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崇川区电子政务网络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13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
6.采购需求:为进一 (略) 崇川区电子政务外网及相关应用系统能安全、高效、稳定的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拟对崇川区电子政务外网、崇川区政务云平台和党群部门子网站等系统进行等级测评,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约期限: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40天内完成测 (略) 公安局网安支队备案的工作。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公安部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2)未因违规行为受到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 (略)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处罚。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cn)→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3年11月1日下午1时至2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下午2时(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与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1日下午2时整(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与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本项目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较高的政务信息系统服务采购,不接受自然人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磋商保证金:免收。
3.项目开启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
4.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5.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6.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略) 崇川区桃坞路44号
联系人:潘安;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项目概况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崇川区电子政务网络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2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通辉华 (略) (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23年度崇川区电子政务网络等保测评服务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JC11);
2.项目名称: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崇川区电子政务网络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13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
6.采购需求:为进一 (略) 崇川区电子政务外网及相关应用系统能安全、高效、稳定的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拟对崇川区电子政务外网、崇川区政务云平台和党群部门子网站等系统进行等级测评,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约期限: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40天内完成测 (略) 公安局网安支队备案的工作。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公安部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2)未因违规行为受到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 (略)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处罚。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cn)→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3年11月1日下午1时至2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下午2时(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与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1日下午2时整(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与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本项目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较高的政务信息系统服务采购,不接受自然人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磋商保证金:免收。
3.项目开启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
4.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5.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6.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略) 崇川区桃坞路44号
联系人:潘安;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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