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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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20 (略) 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 (略) 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经费预算

(一)项目内容

承接20 (略) 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项目的实施, (略) 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主要调查内容是:

1.测评食品安全基本状况。重点调查群众对本地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满意度,对主要食品种类、食品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状况满意度等。

2.测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重点调查群众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成效,年度重点工作成效,投诉举报维权渠道的知晓率、畅通性和处置满意度等。

3.测评受访者食品安全认知情况。重点了解群众对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食品安全 (略) 群众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等。

4.收集食品安全民情民意。重点调查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领域和问题,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5.收集受访者背景资料。收集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等受访者基本信息,供调查数据分析使用。

统计分析后 (略) 、 (略) 州的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共9份,中标单位须对每份报告的真实客观性、科学准确性负责。

(二)经费预算

省级财政预算经费12万元,包括调查问卷制作、调查实施、数据汇总分析和撰写报告等方面的费用。

三、投标公司必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6.投标人应具有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的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公司需提供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磋商时间前5天内);

4.提供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约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一次性报价表;

7.符合招标资格和保证按时完成项目的承诺书;

8.标书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全部密封并加盖公章,提交的所有资料逐页加盖公章。

五、投标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顺延7个工作日。

六、其他

交付方式:现场交付或邮寄交付,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送至招标单位。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递交。

地址: (略) 城中区昆仑中路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处1106室)

联系人:张不平、赵艳

电话:0971-*

七、监督单位、举报电话

监督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

监督电话:0971-*

此次招标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发布的公告为准。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20 (略) 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 (略) 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经费预算

(一)项目内容

承接20 (略) 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项目的实施, (略) 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主要调查内容是:

1.测评食品安全基本状况。重点调查群众对本地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满意度,对主要食品种类、食品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状况满意度等。

2.测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重点调查群众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成效,年度重点工作成效,投诉举报维权渠道的知晓率、畅通性和处置满意度等。

3.测评受访者食品安全认知情况。重点了解群众对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食品安全 (略) 群众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等。

4.收集食品安全民情民意。重点调查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领域和问题,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5.收集受访者背景资料。收集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等受访者基本信息,供调查数据分析使用。

统计分析后 (略) 、 (略) 州的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共9份,中标单位须对每份报告的真实客观性、科学准确性负责。

(二)经费预算

省级财政预算经费12万元,包括调查问卷制作、调查实施、数据汇总分析和撰写报告等方面的费用。

三、投标公司必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6.投标人应具有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的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公司需提供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磋商时间前5天内);

4.提供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约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一次性报价表;

7.符合招标资格和保证按时完成项目的承诺书;

8.标书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全部密封并加盖公章,提交的所有资料逐页加盖公章。

五、投标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顺延7个工作日。

六、其他

交付方式:现场交付或邮寄交付,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送至招标单位。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递交。

地址: (略) 城中区昆仑中路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处1106室)

联系人:张不平、赵艳

电话:0971-*

七、监督单位、举报电话

监督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

监督电话:0971-*

此次招标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发布的公告为准。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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