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委托运营询比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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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委托运营询比项目采购公告

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委托运营询比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BSY-2023-080

1.2项目名称: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委托运营询比项目

1.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采购需求:①采购内容:采购食堂托管服务机构一名,负责全校师生早中晚三餐服务,全校师生共计约900人(早餐约600人就餐,午餐约900人就餐,晚餐约800人就餐)②项目性质、技术要求:负责全校师生早中晚三餐,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③项目实施地点: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

1.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3供应商近三年(指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服务人数超900人,校园类食堂承包(运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内不显示就餐人数,需提供*方出具的人数证明)。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 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 (略) 莲池区五四中路领秀紫晶城一号楼1215室

3.3方式:文本发售,售后不退

3.4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3.5报名:报名持以下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上④--⑧潜在供应商自行编制承诺书,格式自拟)。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 月25 日上午09:30 时

4.2递交地点: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会议室

5.响应文件的开启

5.1开标时间:2023年10 月25 日上午09:30 时

5.2开标地点: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6.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村

地 址: (略) 莲池区五四中路领秀紫晶城一号楼1215室 

联 系 人:宁东永

联 系 人:杨彬

电 话:*

电 话:*


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委托运营询比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BSY-2023-080

1.2项目名称: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委托运营询比项目

1.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采购需求:①采购内容:采购食堂托管服务机构一名,负责全校师生早中晚三餐服务,全校师生共计约900人(早餐约600人就餐,午餐约900人就餐,晚餐约800人就餐)②项目性质、技术要求:负责全校师生早中晚三餐,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③项目实施地点: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

1.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3供应商近三年(指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服务人数超900人,校园类食堂承包(运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内不显示就餐人数,需提供*方出具的人数证明)。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 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 (略) 莲池区五四中路领秀紫晶城一号楼1215室

3.3方式:文本发售,售后不退

3.4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3.5报名:报名持以下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上④--⑧潜在供应商自行编制承诺书,格式自拟)。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 月25 日上午09:30 时

4.2递交地点: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会议室

5.响应文件的开启

5.1开标时间:2023年10 月25 日上午09:30 时

5.2开标地点: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6.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村

地 址: (略) 莲池区五四中路领秀紫晶城一号楼1215室 

联 系 人:宁东永

联 系 人: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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