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年第二批信息化项目货物类框架采购单一来源谈判标1包1第二次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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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年第二批信息化项目货物类框架采购单一来源谈判标1包1第二次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略) 2023-2024年第二批信息化项目货物类框架采购(单一来源谈判)(标1包1第二次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4)

(略) 2023-2024年第二批信息化项目货物类框架采购(单一来源谈判)(标1包1第二次采购)(采购编号:CG*4),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组织开展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 (略) 2023-2024年第二批信息化项目货物类框架采购(单一来源谈判)(标1包1第二次采购)

1.2.采购编号:CG*4

1.3.采购人: (略)

1.4.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踏勘现场:无

1.9样品:不收取

1.10.报价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1.11.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止。(经与框架采购协议成交单位友好协商,采购人有权对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作适当调整)。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采购华为系列磁盘阵列扩容磁盘。

(二)采购范围

序号

标的名称

包名称

预估金额(万元)

配件名称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块、套、个)

预估采购数量

交货地点

框架采购有效期

拟谈判对象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标1:信息中心2023-2024年信息材料费

包1:华为磁盘阵列扩容磁盘采购

294

华为5310v5 NL-SAS存储磁盘

0.95

48

(略)

自框架协议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上海 (略)

不收取

不收取

华为5310v5 SSD存储磁盘

4.5

20

华为5500V5 SAS磁盘

1.233

68

华为5310V5 SAS磁盘

1.233

40

华为18510V5 SAS磁盘

1.233

20

备注:1.本次为框架采购,以单价报价,各标的包的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见《标的物清单》中包的金额,采购金额允许-20%~+50%上下限浮动比例,预估采购金额公布。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单价限价以可研批复价格为依据。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1)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Q/CSG-YNPG*-2021),附录D:非招标采购方式适用范围及适用条件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标1包1:2023-2024年信息材料费(磁盘阵列扩容磁盘采购)

因滇池路新基地搬迁,需要从科技园数据中心搬迁存量存储设备支撑新南网云平台、新vmware平台建设,现有存储设备存储资源紧张,不足以支撑新平台建设。为满足新基地搬迁业务的存储接入需求,需要在现有华为存储阵列上进行扩容,采购磁盘进行加装。如使用其他品牌存储阵列磁盘与现有华为存储阵列进行混用,根据存储阵列原厂商维保策略,原存储阵列厂商不会承担故障责任,无法获得原厂商维保服务。 (略) 不与最终用户直接销售产品及签订合同,需从原厂推荐的供应商处采购设备。根据《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建议向原厂商推荐的供应商上海 (略) 处采购,并提供原厂商唯一指定授权证明文件(正本)。

四、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邀请标包

1

上海 (略)

原厂推荐供货商

标1:信息中心2023-2024年信息材料费[包1:华为磁盘阵列扩容磁盘采购]

五、异议渠道和要求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一) 公示期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0月25日

(二)异议阶段和时间要求

(1)对采购公示的异议,应当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答复。

(2)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采购人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答复。

不在上述阶段和时间要求提出的有关采购活动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异议提出主体

对采购公示、采购文件、评审结果的异议,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

不属于上述规定的相关人提出的有关采购活动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异议材料

异议人必须有认为采购公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异议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提出异议,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项目的名称;

(3)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材料不齐全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异议人应当在限期内补正,无法告知异议人或者异议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采购人不予不受理。匿名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五)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报价活动的正常进行。对虚假、恶意异议等扰乱采购秩序的行为, (略) 黑名单管理,记录在其信用档案中,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情节严重的实施一定期限不 (略) 场禁入的处理。以下任一种行为将视为虚假、恶意异议:

(1)对同一项目同一问题提出2次及以上异议,但事项不具体且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查询渠道的。

(2)对同一个项目提出2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经回复后仍继续提出异议的。

(六)异议内容涉及企业秘密和企业内部敏感信息,异议人无法证明信息来源合法途径的, (略) 黑名单管理,记录在其信用档案中,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情节严重的实施一定期限不 (略) 场禁入的处理。企业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标底、专家名单、采购过程音视频监控系统信息、评审报告、评审打分表、他人报价文件等。

(七)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机构地址: (略) 盘龙区东风东路东风巷139号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受理电话:“双百热线” *

异议受理邮箱:*@*ttp://**

异议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不按上述规定渠道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六、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供应商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地址: (略) 盘龙区东风东路东风巷139号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转1。

(略)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系统操作咨询电话:*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七、监督投诉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71-*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八、公示信息发布媒介

(略)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

九、其他说明

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的方式及标准等业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关于供应商登记注册、响应、谈判等各环节的操作指南,供应 (略)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下载中心”获取操作手册,或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

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3-10-20


,云南

(略) 2023-2024年第二批信息化项目货物类框架采购(单一来源谈判)(标1包1第二次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4)

(略) 2023-2024年第二批信息化项目货物类框架采购(单一来源谈判)(标1包1第二次采购)(采购编号:CG*4),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组织开展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 (略) 2023-2024年第二批信息化项目货物类框架采购(单一来源谈判)(标1包1第二次采购)

1.2.采购编号:CG*4

1.3.采购人: (略)

1.4.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踏勘现场:无

1.9样品:不收取

1.10.报价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1.11.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止。(经与框架采购协议成交单位友好协商,采购人有权对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作适当调整)。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采购华为系列磁盘阵列扩容磁盘。

(二)采购范围

序号

标的名称

包名称

预估金额(万元)

配件名称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块、套、个)

预估采购数量

交货地点

框架采购有效期

拟谈判对象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标1:信息中心2023-2024年信息材料费

包1:华为磁盘阵列扩容磁盘采购

294

华为5310v5 NL-SAS存储磁盘

0.95

48

(略)

自框架协议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上海 (略)

不收取

不收取

华为5310v5 SSD存储磁盘

4.5

20

华为5500V5 SAS磁盘

1.233

68

华为5310V5 SAS磁盘

1.233

40

华为18510V5 SAS磁盘

1.233

20

备注:1.本次为框架采购,以单价报价,各标的包的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见《标的物清单》中包的金额,采购金额允许-20%~+50%上下限浮动比例,预估采购金额公布。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单价限价以可研批复价格为依据。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1)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Q/CSG-YNPG*-2021),附录D:非招标采购方式适用范围及适用条件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标1包1:2023-2024年信息材料费(磁盘阵列扩容磁盘采购)

因滇池路新基地搬迁,需要从科技园数据中心搬迁存量存储设备支撑新南网云平台、新vmware平台建设,现有存储设备存储资源紧张,不足以支撑新平台建设。为满足新基地搬迁业务的存储接入需求,需要在现有华为存储阵列上进行扩容,采购磁盘进行加装。如使用其他品牌存储阵列磁盘与现有华为存储阵列进行混用,根据存储阵列原厂商维保策略,原存储阵列厂商不会承担故障责任,无法获得原厂商维保服务。 (略) 不与最终用户直接销售产品及签订合同,需从原厂推荐的供应商处采购设备。根据《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建议向原厂商推荐的供应商上海 (略) 处采购,并提供原厂商唯一指定授权证明文件(正本)。

四、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邀请标包

1

上海 (略)

原厂推荐供货商

标1:信息中心2023-2024年信息材料费[包1:华为磁盘阵列扩容磁盘采购]

五、异议渠道和要求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一) 公示期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0月25日

(二)异议阶段和时间要求

(1)对采购公示的异议,应当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答复。

(2)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采购人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答复。

不在上述阶段和时间要求提出的有关采购活动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异议提出主体

对采购公示、采购文件、评审结果的异议,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

不属于上述规定的相关人提出的有关采购活动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异议材料

异议人必须有认为采购公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异议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提出异议,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项目的名称;

(3)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材料不齐全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异议人应当在限期内补正,无法告知异议人或者异议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采购人不予不受理。匿名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五)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报价活动的正常进行。对虚假、恶意异议等扰乱采购秩序的行为, (略) 黑名单管理,记录在其信用档案中,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情节严重的实施一定期限不 (略) 场禁入的处理。以下任一种行为将视为虚假、恶意异议:

(1)对同一项目同一问题提出2次及以上异议,但事项不具体且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查询渠道的。

(2)对同一个项目提出2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经回复后仍继续提出异议的。

(六)异议内容涉及企业秘密和企业内部敏感信息,异议人无法证明信息来源合法途径的, (略) 黑名单管理,记录在其信用档案中,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情节严重的实施一定期限不 (略) 场禁入的处理。企业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标底、专家名单、采购过程音视频监控系统信息、评审报告、评审打分表、他人报价文件等。

(七)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机构地址: (略) 盘龙区东风东路东风巷139号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受理电话:“双百热线” *

异议受理邮箱:*@*ttp://**

异议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不按上述规定渠道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六、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供应商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地址: (略) 盘龙区东风东路东风巷139号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转1。

(略)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系统操作咨询电话:*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七、监督投诉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71-*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八、公示信息发布媒介

(略)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

九、其他说明

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的方式及标准等业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关于供应商登记注册、响应、谈判等各环节的操作指南,供应 (略)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下载中心”获取操作手册,或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

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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