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公安检查站及环线卡口治安管控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公安检查站及环线卡口治安管控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公安检查站及环线卡口治安管控系统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16时00分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TC-AK-*
项目名称: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公安检查站及环线卡口治安管控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整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公安检查站及环线卡口治安管控系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在全县新建4个智能卡口,并对关垭子公安检查站进行升级改造 | 1(批) | 详见采购 文件 | *.00 | *.00 |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公安检查站及环线卡口治安管控系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声明函。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已缴存至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10 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电子文件上传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领取须知: (略) 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3、投标确认: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版)》。5、各投标人请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6、技术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公安局
地址:平利县新正街2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高新区众创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民办事处花园沟村高新现代城13栋1单元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略) 高新区众创 (略)
2023年10月23日
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公安检查站及环线卡口治安管控系统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16时00分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TC-AK-*
项目名称: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公安检查站及环线卡口治安管控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整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公安检查站及环线卡口治安管控系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在全县新建4个智能卡口,并对关垭子公安检查站进行升级改造 | 1(批) | 详见采购 文件 | *.00 | *.00 |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关垭子公安检查站及环线卡口治安管控系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声明函。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已缴存至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10 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电子文件上传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领取须知: (略) 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3、投标确认: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版)》。5、各投标人请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6、技术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公安局
地址:平利县新正街2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高新区众创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民办事处花园沟村高新现代城13栋1单元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略) 高新区众创 (略)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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