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青山湖基地项目2023年充电桩采购项目公告
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青山湖基地项目2023年充电桩采购项目公告
浙江 (略) 浙江交工青山湖基地项目
2023年充电桩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充电桩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充电桩项目用于项目园区内电动汽车的快充/慢充等充电场景需求(包括充电桩设备、管理系统等的供货及安装、验收、调试服务),资金来源为工程计量款;
2、采购内容和范围:充电桩(详见后文及采购文件),包括充电桩设备、管理系统等的供货及安装、验收、调试服务,预算金额68.85万元;CDZ包件,共计1个;
合 同 包 | 使用部位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CDZ | 园区地下室及其他公共区域 | 充电桩 | 120KW | 台 | 5 | 30天内 | |
充电桩 | 7KW | 台 | 90 | ||||
充电桩立柱 | 台 | 90 | |||||
充电桩通讯卡 | 张 | 95 | |||||
配电管理系统 | 套 | 1 | |||||
运营管理系统 | 套 | 1 |
3、交货期:要货通知单下发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且应具备提前交付能力;
服务期限: 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 ;
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符合本项目使用场景要求(详细技术文件见附件);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具备图纸审查、优化能力,提供完整可追溯质量证明资料,密切配合项目及相关供应单位进行相关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充电桩/电力设备 等相关生产、销售资质(资格),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标书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 提供1份自2020年7月1日以来的 充电桩/电力设备 等相关产品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份合同金额总价不低于20万元,报价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在提供相应品牌厂商授权证明文件后方可使用厂商业绩资料,否则无效。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提供相应授权书)。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 1 个标段(包件)。
5、注册资本金要求: 报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6、品牌及产品要求:报价品牌应为“许继”、“正华电子”、“加瓦新能源(中恒电气)”、“万马”、“特来电”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之一,所投产品应在功能满足的基础上,具备多种款式、颜色、提升功能选择。
若报价人选择“或相当于”的同等档次产品,其功能须等同或优于推荐品牌,并提供详细技术参数及技术支持文件(需加盖制造厂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充电桩的组件及配套产品的材质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附件,若拟选产品不满足采购人要求应无条件予以更换,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且相关产品更换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报价人自理。
7、其他要求:报价前应自行考察项目现场,了解风险因素,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采购、运输、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报价,相关费用自理,需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及限载要求。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 (略) 浙江交工青山湖创新与科研基地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略) 临安区钱坞路与胜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
2、监督部门: 浙江 (略) 纪检室
地 址: (略) 滨江区滨兴路1866号阿里中心4号楼11楼
电 话: 057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购人:(单位公章)
日 期: 2023 年 10 月 20 日
浙江 (略) 浙江交工青山湖基地项目
2023年充电桩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充电桩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充电桩项目用于项目园区内电动汽车的快充/慢充等充电场景需求(包括充电桩设备、管理系统等的供货及安装、验收、调试服务),资金来源为工程计量款;
2、采购内容和范围:充电桩(详见后文及采购文件),包括充电桩设备、管理系统等的供货及安装、验收、调试服务,预算金额68.85万元;CDZ包件,共计1个;
合 同 包 | 使用部位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CDZ | 园区地下室及其他公共区域 | 充电桩 | 120KW | 台 | 5 | 30天内 | |
充电桩 | 7KW | 台 | 90 | ||||
充电桩立柱 | 台 | 90 | |||||
充电桩通讯卡 | 张 | 95 | |||||
配电管理系统 | 套 | 1 | |||||
运营管理系统 | 套 | 1 |
3、交货期:要货通知单下发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且应具备提前交付能力;
服务期限: 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 ;
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符合本项目使用场景要求(详细技术文件见附件);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具备图纸审查、优化能力,提供完整可追溯质量证明资料,密切配合项目及相关供应单位进行相关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充电桩/电力设备 等相关生产、销售资质(资格),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标书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 提供1份自2020年7月1日以来的 充电桩/电力设备 等相关产品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份合同金额总价不低于20万元,报价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在提供相应品牌厂商授权证明文件后方可使用厂商业绩资料,否则无效。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提供相应授权书)。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 1 个标段(包件)。
5、注册资本金要求: 报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6、品牌及产品要求:报价品牌应为“许继”、“正华电子”、“加瓦新能源(中恒电气)”、“万马”、“特来电”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之一,所投产品应在功能满足的基础上,具备多种款式、颜色、提升功能选择。
若报价人选择“或相当于”的同等档次产品,其功能须等同或优于推荐品牌,并提供详细技术参数及技术支持文件(需加盖制造厂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充电桩的组件及配套产品的材质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附件,若拟选产品不满足采购人要求应无条件予以更换,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且相关产品更换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报价人自理。
7、其他要求:报价前应自行考察项目现场,了解风险因素,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采购、运输、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报价,相关费用自理,需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及限载要求。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 (略) 浙江交工青山湖创新与科研基地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略) 临安区钱坞路与胜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
2、监督部门: 浙江 (略) 纪检室
地 址: (略) 滨江区滨兴路1866号阿里中心4号楼11楼
电 话: 057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购人:(单位公章)
日 期: 2023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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