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机场2023年度运行安全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机场2023年度运行安全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2023年度运行安全评估服务项目(编号:正吉建代字【2023】071)招标人为 (略) ,资金: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正吉 (略) 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宁波机场运行安全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的《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根据2022年2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要求,对宁波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进行年度评估。
(2)招标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6万元(含税金额)。
(3)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经*方验收合格之日为止,但*方最迟不得迟于2023年12月30日向*方提交最终服务成果。
(4)服务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国家相关行政(或民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中标候选人是否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招标人查询到中标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依据 (略) 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略) 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 (略) 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 (略) 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9月社保缴纳证明。
(9)其他:本项目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0 日至2023年10月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 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正吉 (略) ( (略) 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招标代理部);联系人:黎晖、李辉;联系电话:0574-*、0574-*;报名资料现场递交或发送至邮箱:*@*q.com。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寄另加邮费 / 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23年11月8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 (略) 海曙区栎社机场内行政办公区3号楼201会议室( (略) 公安局机场分局北侧)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快递方式递交。投标人应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建议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2023年11月 7 日16时00分前邮寄至:宁波正吉 (略) ( (略) 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招标代理部);收件人:李辉;联系电话:*;如未能在此时间送达,请提前告知招标代理其他应急送达方式,否则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官网(http://**);
宁波正吉 (略) 官网(http://**)。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宁波海曙区栎社机场内
联系人:徐群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黎晖、李辉、张楠、杨立平、傅金亚
电话:0574-*、0574-* 传真:0574-*
电子邮件:*@*q.com 招标监督电话:0574-*
8.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2023年度运行安全评估服务项目(编号:正吉建代字【2023】071)招标人为 (略) ,资金: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正吉 (略) 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宁波机场运行安全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的《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根据2022年2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要求,对宁波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进行年度评估。
(2)招标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6万元(含税金额)。
(3)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经*方验收合格之日为止,但*方最迟不得迟于2023年12月30日向*方提交最终服务成果。
(4)服务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国家相关行政(或民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中标候选人是否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招标人查询到中标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依据 (略) 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略) 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 (略) 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 (略) 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9月社保缴纳证明。
(9)其他:本项目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0 日至2023年10月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 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正吉 (略) ( (略) 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招标代理部);联系人:黎晖、李辉;联系电话:0574-*、0574-*;报名资料现场递交或发送至邮箱:*@*q.com。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寄另加邮费 / 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23年11月8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 (略) 海曙区栎社机场内行政办公区3号楼201会议室( (略) 公安局机场分局北侧)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快递方式递交。投标人应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建议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2023年11月 7 日16时00分前邮寄至:宁波正吉 (略) ( (略) 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招标代理部);收件人:李辉;联系电话:*;如未能在此时间送达,请提前告知招标代理其他应急送达方式,否则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官网(http://**);
宁波正吉 (略) 官网(http://**)。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宁波海曙区栎社机场内
联系人:徐群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黎晖、李辉、张楠、杨立平、傅金亚
电话:0574-*、0574-* 传真:0574-*
电子邮件:*@*q.com 招标监督电话:0574-*
8.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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