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1.招标条件安阳 (略) (略) 临淇镇中心学校委托,就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DHZB-2023-024
2.项目名称: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分批完成采购任务,成交供应商接到订单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8.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标段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2021、2022年任一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后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及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章;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http://**.cn) 网 站 的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及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按标段先后顺序优先推荐为标段顺序靠前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不得再被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2021、2022年任一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后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及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章;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http://**.cn) 网 站 的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及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按标段先后顺序优先推荐为标段顺序靠前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不得再被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 23 日上午9时至2023年10月 27日下午17时前, (略) 长安路与合欢路十字路口西100米路北报名;
4.2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由企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截图等资料报名(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费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 日上午09:00;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安阳 (略) 开标厅( (略) 长安路与合欢路十字路口西10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临淇镇中心学校
地址: (略) 临淇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阳 (略)
地 址: (略) 长安路与合欢路十字路口西100米路北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2-* *
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1.招标条件安阳 (略) (略) 临淇镇中心学校委托,就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DHZB-2023-024
2.项目名称: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林州市临淇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分批完成采购任务,成交供应商接到订单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8.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标段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2021、2022年任一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后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及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章;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http://**.cn) 网 站 的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及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按标段先后顺序优先推荐为标段顺序靠前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不得再被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2021、2022年任一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后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及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章;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http://**.cn) 网 站 的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及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按标段先后顺序优先推荐为标段顺序靠前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不得再被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 23 日上午9时至2023年10月 27日下午17时前, (略) 长安路与合欢路十字路口西100米路北报名;
4.2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由企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截图等资料报名(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费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 日上午09:00;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安阳 (略) 开标厅( (略) 长安路与合欢路十字路口西10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临淇镇中心学校
地址: (略) 临淇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阳 (略)
地 址: (略) 长安路与合欢路十字路口西100米路北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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