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州市农村公路道路桥梁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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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州市农村公路道路桥梁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 (略) 农村公路道路桥梁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 (略) ( (略) 凤凰西路101号创美产业园18栋1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YZNH-C2023-0005

项目名称:20 (略) 农村公路道路桥梁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52万

最高限价:98万元

采购需求:对 2023 (略)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计划执行情况、路基和路面底基层、基层质量、路面面层质量、桥梁、原材料、文明安全施工、附属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内容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采购人,现场检测结束一周内提交最终检测报告。2023 (略) 农 (略) 计划项目,暂定道路约 337 公里、桥梁约 167 座。最终按实际检测工作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本次项目所需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3、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现场检测能力,具备较好履行合同的技术装备、技术能力,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路主管部门或者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期未结束但履约超过一年的均视为有效业绩);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并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桥梁、公路、材料、交通安全设施等专业),并且担任过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公路主管部门或者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期未结束但履约超过一年的均视为有效业绩);

6、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并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桥梁、公路、材料、交通安全设施等专业);

7、参与检测的其他人员(3人及以上)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资格证书,专业涵盖材料、公路、桥梁、交通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7-2023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4.5项中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作为得分依据。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业绩信息,如没有,业绩不予认可。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的真实性采购人将会对拟成交人的业绩进行核查。经查实,拟成交人提供的业绩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凤凰西路101号创美产业园18栋1601

方式:现场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鼓楼南路303号

联系方式:常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 (略)

地 址: (略) 凤凰西路101号创美产业园18栋1601

联系方式:姜女士 0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0523-*


20 (略) 农村公路道路桥梁检测项目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 (略) 农村公路道路桥梁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 (略) ( (略) 凤凰西路101号创美产业园18栋16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YZNH-C2023-0005

项目名称:20 (略) 农村公路道路桥梁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52万

最高限价:98万元

采购需求:对 2023 (略)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计划执行情况、路基和路面底基层、基层质量、路面面层质量、桥梁、原材料、文明安全施工、附属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内容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采购人,现场检测结束一周内提交最终检测报告。2023 (略) 农 (略) 计划项目,暂定道路约 337 公里、桥梁约 167 座。最终按实际检测工作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本次项目所需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3、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现场检测能力,具备较好履行合同的技术装备、技术能力,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路主管部门或者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期未结束但履约超过一年的均视为有效业绩);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并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桥梁、公路、材料、交通安全设施等专业),并且担任过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公路主管部门或者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期未结束但履约超过一年的均视为有效业绩);

6、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并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桥梁、公路、材料、交通安全设施等专业);

7、参与检测的其他人员(3人及以上)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资格证书,专业涵盖材料、公路、桥梁、交通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7-2023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4.5项中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作为得分依据。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业绩信息,如没有,业绩不予认可。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的真实性采购人将会对拟成交人的业绩进行核查。经查实,拟成交人提供的业绩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凤凰西路101号创美产业园18栋1601

方式:现场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鼓楼南路303号

联系方式:常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 (略)

地 址: (略) 凤凰西路101号创美产业园18栋1601

联系方式:姜女士 0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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