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分公司会议室LED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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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分公司会议室LED项目

(略) (略) (略) 会议室LED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分公司会议室LED项目,比选人为 (略) (略)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会议室LED

1

1.1交货时间:订单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备货安装完毕。

1.2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3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1.4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及最高限价为7.5万元(含税)。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限价的,作否决处理。

2、参选资格要

2.1参选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2)参选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参选人若为参选产品制造商,参选时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参选人若为参选产品代理商,参选时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参选的授权函,且不能同时代理其他品牌参与本项目。

(4)参选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参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承诺函,需加盖参选人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参选人公章)。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7)列入 (略) 或 (略) (略) 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比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0月20日)至参选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3.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请至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澄清(如有)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4、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 (略) 沙坪坝区渝碚路30-8号五楼会议室。

(2)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参选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沙坪坝区渝碚路30-8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略) (略) (略) 会议室LED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分公司会议室LED项目,比选人为 (略) (略)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会议室LED

1

1.1交货时间:订单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备货安装完毕。

1.2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3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1.4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及最高限价为7.5万元(含税)。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限价的,作否决处理。

2、参选资格要

2.1参选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2)参选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参选人若为参选产品制造商,参选时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参选人若为参选产品代理商,参选时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参选的授权函,且不能同时代理其他品牌参与本项目。

(4)参选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参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承诺函,需加盖参选人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参选人公章)。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7)列入 (略) 或 (略) (略) 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比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0月20日)至参选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3.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请至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澄清(如有)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4、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 (略) 沙坪坝区渝碚路30-8号五楼会议室。

(2)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参选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沙坪坝区渝碚路30-8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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