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赵圈河苇场2023年冬季芦苇收割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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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赵圈河苇场2023年冬季芦苇收割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营赵圈河苇场2023年冬季芦苇收割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营赵圈河苇场
行政区域 大洼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14:4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荣纯泽
项目联系电话 0427-*
采购单位 国营赵圈河苇场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大洼区赵圈河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荣纯泽 0427-*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0427-*

项目概况

国营赵圈河苇场2023年冬季芦苇收割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H*

项目名称:国营赵圈河苇场2023年冬季芦苇收割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营赵圈河苇场2023年冬季芦苇收割面积约*平方米,总计产量约80000吨,每吨最高限价95元。本次工作要求对每个标段内的所有芦苇进行收割并打捆(打捆要求打包机机械作业),芦苇打包规格应满足常规要求;本次收割分6个区域块,每个区域块均要求一定机械数量满足现场收割,收割干净,捆放整齐,可条铺或堆放。

具体要求:

1、防火要求:

(1)采用专业收割设备,确保芦第收割过程中无明火、无火种的存在。

(2)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监督芦苇收割过程中的防火措施,并配备灭火器材。

(3)在芦苇收割现场周围设置防火带,确保火势无法蔓延。

2、质量要求

(1)实施芦苇收割工作时,应确保芦苇收割面干燥,割茬在3-5cm以内,不得留下易燃物质。

(2)芦苇收割后的残余物应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易燃区域。

3、保险责任

(1)*方应确保芦苇收割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并购买足够的保险以应对潜在的意外风险。

(2)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方人身或财产受损,*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

4、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立即通知对方并迅速采取补救指施。

(2)若一方违反协议条款,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3)各标段最低投入机械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标段面积(亩)

自走式收割机(台)

打捆机(台)

收割机3米刀(台)

五标段

LNLH*

31423

4

4

2

六标段

LNLH*

28327

4

5

2

5、保密条款

(1)*方与*方应对本协议涉及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守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披露。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收割并打捆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标段面积(亩)

单价(元/吨)

五标段

LNLH*

31423

95

六标段

LNLH*

28327

95

合计

-

5975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收割并打捆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 (略) (地址: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休息)。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3、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地点:国营赵圈河苇场。

4、报名成功后,交纳投标保证金见附表 (须在开标前完成,交至辽宁 (略)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五标段

LNLH*

16000

六标段

LNLH*

15000

5、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http://**.cn)上发布。

6、本项目六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营赵圈河苇场     

地址: (略) 大洼区赵圈河镇        

联系方式:荣纯泽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王工 0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荣纯泽

电 话:  042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营赵圈河苇场2023年冬季芦苇收割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营赵圈河苇场
行政区域 大洼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14:4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荣纯泽
项目联系电话 0427-*
采购单位 国营赵圈河苇场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大洼区赵圈河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荣纯泽 0427-*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0427-*

项目概况

国营赵圈河苇场2023年冬季芦苇收割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H*

项目名称:国营赵圈河苇场2023年冬季芦苇收割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营赵圈河苇场2023年冬季芦苇收割面积约*平方米,总计产量约80000吨,每吨最高限价95元。本次工作要求对每个标段内的所有芦苇进行收割并打捆(打捆要求打包机机械作业),芦苇打包规格应满足常规要求;本次收割分6个区域块,每个区域块均要求一定机械数量满足现场收割,收割干净,捆放整齐,可条铺或堆放。

具体要求:

1、防火要求:

(1)采用专业收割设备,确保芦第收割过程中无明火、无火种的存在。

(2)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监督芦苇收割过程中的防火措施,并配备灭火器材。

(3)在芦苇收割现场周围设置防火带,确保火势无法蔓延。

2、质量要求

(1)实施芦苇收割工作时,应确保芦苇收割面干燥,割茬在3-5cm以内,不得留下易燃物质。

(2)芦苇收割后的残余物应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易燃区域。

3、保险责任

(1)*方应确保芦苇收割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并购买足够的保险以应对潜在的意外风险。

(2)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方人身或财产受损,*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

4、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立即通知对方并迅速采取补救指施。

(2)若一方违反协议条款,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3)各标段最低投入机械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标段面积(亩)

自走式收割机(台)

打捆机(台)

收割机3米刀(台)

五标段

LNLH*

31423

4

4

2

六标段

LNLH*

28327

4

5

2

5、保密条款

(1)*方与*方应对本协议涉及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守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披露。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收割并打捆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标段面积(亩)

单价(元/吨)

五标段

LNLH*

31423

95

六标段

LNLH*

28327

95

合计

-

5975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收割并打捆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 (略) (地址: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休息)。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3、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地点:国营赵圈河苇场。

4、报名成功后,交纳投标保证金见附表 (须在开标前完成,交至辽宁 (略)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五标段

LNLH*

16000

六标段

LNLH*

15000

5、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http://**.cn)上发布。

6、本项目六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营赵圈河苇场     

地址: (略) 大洼区赵圈河镇        

联系方式:荣纯泽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王工 0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荣纯泽

电 话: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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