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钬激光治疗仪设备采购质疑答复函
广西政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钬激光治疗仪设备采购质疑答复函
质疑 人:山东 (略)
法定代表人:刘梅新
委托代理人:刘梅新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商河县玉皇庙镇魏家集街27号一楼102室
质疑人以顺丰快递邮寄了针对钬激光治疗仪设备采购(LZZC2023-G1-*-GXZC)中标结果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收悉。针对质疑人所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及时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经核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方广西传石 (略) 报价65 万元, (略) 报价*.00元,价格比中标方低61200.00元,我司对评委专家无视如此大的价格差距,给出的价格评分有所质疑。
质疑事项1的答复:本项目的评审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价格分计算公式计分;经核查,价格评分情况核实无误。价格评审得分仅占比30%,价格评分不是唯一的评审因素。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医院对产品的质保需求是3年质保,我司提供的产品质保满足3年。广西传石 (略) 提供的是5年质保,而根据标书评分标准:质保每增加1年只加1分,广西传石 (略) 提供的是5年质保最多只能加2分。我司对此项评分有所质疑。
质疑事项2的答复:本项目的评审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售后服务分中产品质保期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核查,产品质保期评分情况核实无误。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我司提供的产品主要核心 (略) 所需的参数,有3项正偏离,此三项都有相关证明资料在标书中体现,评委是否给与加分。
质疑事项3的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的货物性能分“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全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的得 22 分;未标注“▲”的条款(非实质性)存在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每有一项扣 2分,扣完为止。”中并未对正偏离参数给予加分的设置;本项目的评审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货物性能分标准进行打分;经核查,货物性能分情况核实无误。质疑事项不成立。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1.公开我司的价格评分及中标方广西传石 (略) 的价格评分。2.公开我司的技术评分及中标方广西传石 (略) 的技术评分。3.公开我司售后评分及中标方广西传石 (略) 的技术评分。以及给与这些评分的主要依据,5位专家中是否对此评分有不同意见。
关于质疑请求的答复:
我司在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规定,已向质疑人发送“评标结果告知函”,告知质疑人自身评审得分与排序。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故我司依法不对此项目的评分信息予以公开。
综上核实情况,质疑人山东 (略) 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相关规定,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广西 (略)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信息:
质疑 人:山东 (略)
法定代表人:刘梅新
委托代理人:刘梅新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商河县玉皇庙镇魏家集街27号一楼102室
质疑人以顺丰快递邮寄了针对钬激光治疗仪设备采购(LZZC2023-G1-*-GXZC)中标结果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收悉。针对质疑人所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及时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经核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方广西传石 (略) 报价65 万元, (略) 报价*.00元,价格比中标方低61200.00元,我司对评委专家无视如此大的价格差距,给出的价格评分有所质疑。
质疑事项1的答复:本项目的评审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价格分计算公式计分;经核查,价格评分情况核实无误。价格评审得分仅占比30%,价格评分不是唯一的评审因素。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医院对产品的质保需求是3年质保,我司提供的产品质保满足3年。广西传石 (略) 提供的是5年质保,而根据标书评分标准:质保每增加1年只加1分,广西传石 (略) 提供的是5年质保最多只能加2分。我司对此项评分有所质疑。
质疑事项2的答复:本项目的评审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售后服务分中产品质保期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核查,产品质保期评分情况核实无误。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我司提供的产品主要核心 (略) 所需的参数,有3项正偏离,此三项都有相关证明资料在标书中体现,评委是否给与加分。
质疑事项3的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的货物性能分“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全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的得 22 分;未标注“▲”的条款(非实质性)存在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每有一项扣 2分,扣完为止。”中并未对正偏离参数给予加分的设置;本项目的评审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货物性能分标准进行打分;经核查,货物性能分情况核实无误。质疑事项不成立。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1.公开我司的价格评分及中标方广西传石 (略) 的价格评分。2.公开我司的技术评分及中标方广西传石 (略) 的技术评分。3.公开我司售后评分及中标方广西传石 (略) 的技术评分。以及给与这些评分的主要依据,5位专家中是否对此评分有不同意见。
关于质疑请求的答复:
我司在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规定,已向质疑人发送“评标结果告知函”,告知质疑人自身评审得分与排序。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故我司依法不对此项目的评分信息予以公开。
综上核实情况,质疑人山东 (略) 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相关规定,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广西 (略)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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