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方案监理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方案监理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方案监理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六枝特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方案监理招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六盘水发改环资[2022]71 号批准建设, (略) 生态环境局委托贵州敦行 (略) 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六枝特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方案监理招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六枝特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非飞灰填埋区覆盖层上进行水平防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形28191.6m2、防渗层28191.6m2、导气层28191.6m2、排水层28191.6m2、植被层2819.2m2、排水沟1009m。
2.4工作内容: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工程投资的控制及审查(含工程进度、竣工结算等审查)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项目磋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 良好的商业信誉: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前一个月内生成的企业信用报告书,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或综合监理以上资质条件。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
3.3 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
4.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 20日至2023年10 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4.2 报名地点:贵州敦行 (略) ( (略) 印象城8号楼2801室)。
4.3 报名要求提交的资料: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31 日 14 时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贵州敦行 (略)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略) 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敦行 (略) |
联系人: | 黄工 | 联 系 人: | 王恩令 |
电 话: | 0858-* | 电 话: | * |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方案监理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六枝特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方案监理招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六盘水发改环资[2022]71 号批准建设, (略) 生态环境局委托贵州敦行 (略) 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六枝特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方案监理招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六枝特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非飞灰填埋区覆盖层上进行水平防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形28191.6m2、防渗层28191.6m2、导气层28191.6m2、排水层28191.6m2、植被层2819.2m2、排水沟1009m。
2.4工作内容: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工程投资的控制及审查(含工程进度、竣工结算等审查)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项目磋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 良好的商业信誉: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前一个月内生成的企业信用报告书,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或综合监理以上资质条件。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
3.3 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
4.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 20日至2023年10 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4.2 报名地点:贵州敦行 (略) ( (略) 印象城8号楼2801室)。
4.3 报名要求提交的资料: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31 日 14 时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贵州敦行 (略)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略) 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敦行 (略) |
联系人: | 黄工 | 联 系 人: | 王恩令 |
电 话: | 0858-*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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