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国画院西安厅翻新项目补助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安中国画院西安厅翻新项目补助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安厅翻新项目补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翰联建设 (略) ( (略) 曲江新区雁翔路与重阳路交叉口汉华中心52号楼11层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LZB-2023-038

项目名称:西安厅翻新项目补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厅翻新项目补助):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创作工程及安装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7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厅翻新项目补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8)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略) 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厅翻新项目补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翰联建设 (略) ( (略) 曲江新区雁翔路与重阳路交叉口汉华中心52号楼11层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曲江新区雁翔路与重阳路交叉口汉华中心52号楼11层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曲江新区雁翔路与重阳路交叉口汉华中心52号楼11层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入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含光路南段14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翰联建设 (略)

地址: (略) 曲江新区雁翔路与重阳路交叉口汉华中心52号楼11层01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支凯薇

电话:*

陕西翰联建设 (略)

2023年10月20日


项目概况

西安厅翻新项目补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翰联建设 (略) ( (略) 曲江新区雁翔路与重阳路交叉口汉华中心52号楼11层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LZB-2023-038

项目名称:西安厅翻新项目补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厅翻新项目补助):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创作工程及安装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7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厅翻新项目补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8)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略) 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厅翻新项目补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翰联建设 (略) ( (略) 曲江新区雁翔路与重阳路交叉口汉华中心52号楼11层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曲江新区雁翔路与重阳路交叉口汉华中心52号楼11层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曲江新区雁翔路与重阳路交叉口汉华中心52号楼11层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入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含光路南段14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翰联建设 (略)

地址: (略) 曲江新区雁翔路与重阳路交叉口汉华中心52号楼11层01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支凯薇

电话:*

陕西翰联建设 (略)

2023年10月2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