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钢构及防排烟工程招标公告
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钢构及防排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钢构及防排烟工程招标人为 机械工业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湖北 (略) 广水卷烟厂自筹,招标人的资金来自湖北 (略) 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收入,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钢构及防排烟工程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钢构及防排烟工程
标段名称:钢构及防排烟工程
项目地点: (略) 广水办事处军民路5 号
项目批准文号:《湖北 (略) 关于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的批复》(鄂烟工〔2023〕30 号)
项目规模:本项目改造总面积约11473.5 ㎡。
工期日历天数:钢构及防排烟工程: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具体以现场书面指令为准,但不超业主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工期。
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项目所在地及烟草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3)》标准, (略) 及烟草行业安全文明要求。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标准, (略) 及烟草行业安全文明要求。
招标范围:
钢构工程: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改造范围按照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钢梯、提升机平台、内部钢平台及其基础等。
防排烟工程:联合工房二三层防排烟系统、排烟系统排烟阀、排烟风机等。
承担各个分部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汇总、整理,配合建设单 (略)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验收工作。
承担上述改造范围所有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工程相关的各类型材料及系统的检验、试验、检测、监测等相关工作;承担所有管线(施工图中所有已图示管线)安装过程中涉及的综合支吊架方案、安装、施工、协调、配合工作,按照图纸要求进行先优化校核后施工。
承担上述改造范围所有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工程相关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第三方检测等全部内容。相关材料的品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需在列明的各类材料品牌目录内进行采购,不得在各类材料品牌目录外进行选择。确保各类材料品牌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的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的设施设备需满足招标文件中建设单位对品牌的要求,相应工程价款已包含在本次签定合同总价款内。同时确保本项目最终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要求。
本次招标按照施工图进行招标,不提供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参照图纸按照最新工程量清单规范进行列项, (略) (略) 场价进行报价,所有漏项、缺项、工程量差异、项目特征不符等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工程价款已包含在本次签定合同总价款内。
招标范围要求完成的工作只是概括性的,投标单位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并不限于或排除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或根据实际情况,有经验的投标单位可推断出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
投标人投标时,应对图纸中存在的差错、缺陷、遗漏或缺项等进行复核,由投标人提出,招标人进行修改。若投标人投标时未提出异议,图纸修改或补充造成中标人费用增加的,增加额小于等于合同固定总价5%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超过部分由总包单位承担),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相关的价款追加要求或索赔。
本项目所有变更(除业主同意增加费用的)增加投资部分均在投标总价内。
共1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钢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或机电安装二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接钢构工程专业施工合同或机电安装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合同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不得为亏损企业。
3.5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投标人信用良好的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近三年被列入招标人或国机集团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其它要求(如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2023 年10 月24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中原区中原西路126号购买招标文件。或在上述时间内将转账记录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需注明报名时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邮箱),经招标人查验核实后,将招标文件等发至报名邮箱。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4.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
4.1.2供应商入库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2)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如有);
(4)企业三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如有);
(5)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备注:或将以上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1 月9 日 10时 00 分, (略) 中原区中原西路126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略) 网站(http://**)、国机集团通用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网站(http://**.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机械工业第 (略)
地址: (略) 中原区中原西路126号
邮编:*
联系人:李女士 *
电子邮箱:*@*q.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钢构及防排烟工程招标人为 机械工业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湖北 (略) 广水卷烟厂自筹,招标人的资金来自湖北 (略) 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收入,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钢构及防排烟工程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钢构及防排烟工程
标段名称:钢构及防排烟工程
项目地点: (略) 广水办事处军民路5 号
项目批准文号:《湖北 (略) 关于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的批复》(鄂烟工〔2023〕30 号)
项目规模:本项目改造总面积约11473.5 ㎡。
工期日历天数:钢构及防排烟工程: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具体以现场书面指令为准,但不超业主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工期。
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项目所在地及烟草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3)》标准, (略) 及烟草行业安全文明要求。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标准, (略) 及烟草行业安全文明要求。
招标范围:
钢构工程:广水卷烟厂原联合工房改造项目改造范围按照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钢梯、提升机平台、内部钢平台及其基础等。
防排烟工程:联合工房二三层防排烟系统、排烟系统排烟阀、排烟风机等。
承担各个分部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汇总、整理,配合建设单 (略)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验收工作。
承担上述改造范围所有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工程相关的各类型材料及系统的检验、试验、检测、监测等相关工作;承担所有管线(施工图中所有已图示管线)安装过程中涉及的综合支吊架方案、安装、施工、协调、配合工作,按照图纸要求进行先优化校核后施工。
承担上述改造范围所有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工程相关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第三方检测等全部内容。相关材料的品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需在列明的各类材料品牌目录内进行采购,不得在各类材料品牌目录外进行选择。确保各类材料品牌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的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的设施设备需满足招标文件中建设单位对品牌的要求,相应工程价款已包含在本次签定合同总价款内。同时确保本项目最终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要求。
本次招标按照施工图进行招标,不提供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参照图纸按照最新工程量清单规范进行列项, (略) (略) 场价进行报价,所有漏项、缺项、工程量差异、项目特征不符等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工程价款已包含在本次签定合同总价款内。
招标范围要求完成的工作只是概括性的,投标单位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并不限于或排除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或根据实际情况,有经验的投标单位可推断出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
投标人投标时,应对图纸中存在的差错、缺陷、遗漏或缺项等进行复核,由投标人提出,招标人进行修改。若投标人投标时未提出异议,图纸修改或补充造成中标人费用增加的,增加额小于等于合同固定总价5%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超过部分由总包单位承担),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相关的价款追加要求或索赔。
本项目所有变更(除业主同意增加费用的)增加投资部分均在投标总价内。
共1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钢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或机电安装二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接钢构工程专业施工合同或机电安装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合同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不得为亏损企业。
3.5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投标人信用良好的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近三年被列入招标人或国机集团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其它要求(如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2023 年10 月24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中原区中原西路126号购买招标文件。或在上述时间内将转账记录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需注明报名时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邮箱),经招标人查验核实后,将招标文件等发至报名邮箱。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4.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
4.1.2供应商入库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2)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如有);
(4)企业三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如有);
(5)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备注:或将以上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1 月9 日 10时 00 分, (略) 中原区中原西路126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略) 网站(http://**)、国机集团通用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网站(http://**.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机械工业第 (略)
地址: (略) 中原区中原西路126号
邮编:*
联系人:李女士 *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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