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第二幼儿园户外硅PU运动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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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第二幼儿园户外硅PU运动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东第二幼儿园户外硅PU运动场地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其他装具

采购单位 宁东第二幼儿园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预算金额 ¥3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惠丽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东第二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丽娟:*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文化西街银川国际贸易中心 B段十四层B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沈惠丽:*
附件:
附件1 报名回执.docx

项目概况

宁东第二幼儿园户外硅PU运动场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L-2023zfcg-30

项目名称:宁东第二幼儿园户外硅PU运动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宁东第二幼儿园户外硅PU运动场地建设项目

户外硅PU运动场地建设

具体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00

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6)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单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投标单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注:(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本单位企业类型(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日至**日,请将报名回执单(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63.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3、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东第二幼儿园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        

联系方式:潘丽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文化西街银川国际贸易中心 B段十四层B10号            

联系方式:沈惠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惠丽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东第二幼儿园户外硅PU运动场地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其他装具

采购单位 宁东第二幼儿园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预算金额 ¥3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惠丽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东第二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丽娟:*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文化西街银川国际贸易中心 B段十四层B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沈惠丽:*
附件:
附件1 报名回执.docx

项目概况

宁东第二幼儿园户外硅PU运动场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L-2023zfcg-30

项目名称:宁东第二幼儿园户外硅PU运动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宁东第二幼儿园户外硅PU运动场地建设项目

户外硅PU运动场地建设

具体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00

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6)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单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投标单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注:(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本单位企业类型(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 招( (略) 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日至**日,请将报名回执单(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63.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3、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东第二幼儿园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        

联系方式:潘丽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文化西街银川国际贸易中心 B段十四层B10号            

联系方式:沈惠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惠丽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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